TIANSHENG(300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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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晟新材: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3 10:44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 董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 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害。 独立董事应当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 ...
天晟新材: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俞建春)
2023-12-13 10:44
提名人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俞建春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教育背景、专业资格、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6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 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证券代码: 300169 证券简称: 天晟新材 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 件。 √ 是 □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 ...
天晟新材: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3 10:44
第一条 为规范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 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信息"是指根据法律法规、《上市规则》《规 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应当的披露的,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交易价格或投资决策可能或者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 于重大交易信息、关联交易信息、重大经营管理信息及其他重大事项信息等。 第三条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公司各部门、各所属(分)子 公司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本制度第二章所述情形时,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 和公司,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 ...
天晟新材: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3-12-13 10:44
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7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 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召 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 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 监事 2 名。经资格审查,公司监事会提名丁春雨先生担任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2 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 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至第六届监事 ...
天晟新材: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林小钰)
2023-12-13 10:44
证券代码: 300169 证券简称: 天晟新材 提名人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林小钰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教育背景、专业资格、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6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 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 件。 √ 是 □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 ...
天晟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2-13 10:44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映先生、俞建春先生、林小钰女 士的提名,并同意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上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 (以下无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常州天晟新材料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吴海宙 先生、徐奕先生、韩庆军先生、韩霞女士的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
天晟新材: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3 10:44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行 为,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常州天晟新 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 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 时,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 或监事人数之积,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或监事 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 依次决定董事、监事人选。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本实施细 则中所称"监事"特指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 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1、选举独立董事时,出席会议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 总数乘以该次股东大会应选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该部分投票权只能投向该次股东 大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2、选举非 ...
天晟新材: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3 10:44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由总裁提请董事会 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和 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四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成员应为单数,应当有半数 以上的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 ...
天晟新材: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13 10:44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职责和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 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常州天晟 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常州天晟新 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效力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内部机构设置、召集、召开、议事及 表决程序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第二章 董事 第四条 关于董事任职的限制 董事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股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 1 - ...
天晟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3 10:44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防范、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高管层 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 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以上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成员 应为单数,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 专业知识和经验,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