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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晟新材: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映)
2023-12-13 10:44
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6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刘映,作为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 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 ...
天晟新材: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3 10:44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下 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基于政府有关机构的要求,对公司进行特 定专项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不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审核,报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任职要求; 2、 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3、 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任务,在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 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具备承担相应审计风险的能力; 4、 具有良好的职业 ...
天晟新材: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13 10:44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8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五)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五)下午 2:30 1、股东大会的届次: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②网络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如下: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
天晟新材: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林小钰)
2023-12-13 10:44
声明人林小钰,作为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 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6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 ...
天晟新材: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俞建春)
2023-12-13 10:44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声明人俞建春,作为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 一、本人已经通过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6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 √ 是 □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 ...
天晟新材: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
2023-12-13 10:44
有鉴于此,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如下:将积极报名参加深 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 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承诺!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 经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决议,本人林小钰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截至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 事资格证书。 承诺人: 林小钰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
天晟新材:对外担保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3 10:44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 下简称"《担保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股东、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审慎对待和严 格控制对外担保,防范担保风险。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的担保。 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 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
天晟新材: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3 10:44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二十 一条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 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委托 他人代行买卖股票,视作本人所 ...
天晟新材:关于与关联方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补充公告
2023-12-11 08:04
关于与关联方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 072),下属全资子公司天晟新材料(香港)有限公司近期与 Unisense Limited 签 署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专注实业,盘活存量 资产,改善公司现金流,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天晟新材料(香港)有限公司 拟将其 100%持有的兴岳资本有限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给 Unisense Limited。 为便于投资者进一步了解本次交易,现将相关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3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兴岳资本有限公司的主要资产为其持有的天晟证券有限公司 100% 的股权。 后续交易完成后,Unisens ...
天晟新材:关于与关联方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2023-12-10 08:32
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2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仅为协议双方就本次交易达成的初步 意向,具体事宜尚需各方共同协商确定,并以最终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2、本次交易对价拟以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标的公司 评估值为基础,并经各方协商后确定。最终交易对价以双方签署正式的《股权转 让协议》为准。 3、本次签订框架协议尚未构成关联交易实质,但因本次股权转让受让方 Unisense Limited 的实际控制人为吴海宙先生,吴海宙先生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董事长,后续股权转让将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交易完成后,可能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股权转让受让方 Unisense Limited 为吴海宙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吴海 宙先生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