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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环保:关于控股股东所持本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变化的公告
2023-10-09 10:54
证券代码:300187 证券简称: 永清环保 公告编号:2023-062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本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变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控股股东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清集团")累计质 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为 254,370,000 股(含本次),占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 69.50%,同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占其持股总 数比例的 65.13%。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永清集团关于其所持本公司部分股份质押的有关资 料,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三)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永清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 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永清集团关于其所持本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有 关资料,获悉永清集团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第一大股 ...
永清环保: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09 10:54
证券代码:300187 证券简称:永清环保 公告编号:2023-060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向 全体监事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 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 3 名, 实际出席的监事 3 名。 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用记名表决方式对通知中所列 事项进行了表决,经全体监事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未满 足归属条件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激励对象离职、原激 励对象被选举成为监 ...
永清环保: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09 10:54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会议采用记名表决方式对 通知中所列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未满 足归属条件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证券代码:300187 证券简称:永清环保 公告编号:2023-059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原激励对象被 选举成为监事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对应考核年度 2022 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上述已获授但 未归属、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 ...
永清环保: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未满足归属条件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3-10-09 10:54
证券代码:300187 证券简称:永清环保 公告编号:2023-061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未满足归属条件 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8 日召开了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未满足 归属条件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 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简要说明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50.00 万股, 约占《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64,450.02 万股的 1.4 ...
永清环保:关于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未满足归属条件的法律意见书
2023-10-09 10:54
关于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未满足归属条件暨作废部分已 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致: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永清环保")的委托,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项目(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专项法律顾问,为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 办理(2023 年 8 月修订)》等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永清环保股 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 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 ...
永清环保: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3-09-15 13:36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 订本制度。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由董事会委任。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 即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 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 ...
永清环保: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15 13:36
证券代码:300187 证券简称: 永清环保 公告编号:2023-058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 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了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当日以电话、口头及电子邮 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下午 17:00 以现场出席的方式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的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现场 全体监事,共同推举监事陈凯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 效。本次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 六届监事会主 ...
永清环保: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09-15 13:36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 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进行现场律师见证,并发表本 法律意见。 本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规则》")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律师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 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 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 ...
永清环保: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3-09-15 13:36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当战略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 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 职责。 第六条 战略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 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 制度。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 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一名。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
永清环保: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9-15 13:36
公司董事会审议拟聘任王峰女士为公司总经理,拟聘任夏文奇先生为公司财 务总监,拟聘任姚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相关议案。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我们作为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阅 读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材料,现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一、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董事意见 经查阅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简历,我们认为:王峰女士、夏文奇先生、 姚 键先生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资格。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其提名和审议程序均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聘 任以上高级管理人员。 独立董事: 鲁贵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