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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药业(30019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2:02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 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 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 挂钩。 第二章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表独立意见。 第七条 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 ...
福安药业(300194) - 董事、高管持股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2:02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 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 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董事、高级管理人 ...
福安药业(30019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2:02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 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 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 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
福安药业(300194)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2:02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 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决定设立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以下简称"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专门机 构,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三条 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 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或本工作细则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委员因辞职 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 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 ...
福安药业(300194)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2:02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工作效率,保障董事、董事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保障董事会会议 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监管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福安药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 则。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董事会履行职责的必要条件: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 活动的决策,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保管董事会印章,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 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工作等事 宜。 总经理应向董事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以便董事会能够做出科学、迅速和 谨慎的决策。 董事可要求总经理或通过总经理要求公司有关部门提供为使其做出科学、迅 速和谨慎的决策所需要的资料及解释。 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 ...
福安药业(300194) - 董事、高管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2:02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 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 欠缺担任召集人的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 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 ...
福安药业(30019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2:02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实现对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有效监督,做到事 前审计、专业审计,健全上市公司内部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 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福安 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三条 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 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2名独立董事且至少有1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全部委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 好的职业操守, ...
福安药业(30019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2:02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增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优化董事会的组 成人员结构,使董事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福安药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特决定设立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三条 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 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成员应为单数,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1/2 以上委员 须为公司独立董事。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 以上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 ...
福安药业(300194) -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2:02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处置突 发事件和保障生产经营安全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 的损害,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稳定,保障广大投资者合法利益,促 进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 或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的声誉、股价产生严重影响的、 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三条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遭遇 突发事件时的处理。 第二章 突发事件范围 第五条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 于: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一)治理类 1.公司大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2 ...
福安药业(300194)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2:02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及总经理班子其他 成员职责、权限,规范其履行职责的行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人员范围为总经理班子成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 理、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 总经理班子成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 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履行诚信和勤勉义务,维护公司利益,实践和弘扬公 司的企业文化。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被判处 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 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两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