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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宇药业: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4-10-29 10:45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的管 理控制,明确公司与各子公司财产权益和经营管理责任,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 有序地运作,提高公司整体资产运营质量,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 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翰宇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及业 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法人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控股 50%以上(不含 50%) 或派出董事占其董事会过半数席位的子公司; (三)公司持有其股权在 50%以下(含 50%)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子公司。 以下统一简称"子公司"。 第三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从而强化公司在资产 处置、业务经营、财务运作、对外投资、抵押担保等方面对 ...
翰宇药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10-29 10:45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证券监 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以及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 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公 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好的 执业质量和数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 ...
翰宇药业: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4-10-29 10:45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拟聘任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了解,并对该事项发表了如下审核 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财政部及中国证 监会联合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审计上市公司的 资格。公司通过邀标选聘,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和上市公司审计服 务经验与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本次聘任审计 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综合考 虑,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 和内部控 ...
翰宇药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10-29 10:45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1 为了加强对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 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它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信息 披露行为,明确公司内部和有关人员的信息披露职责范围和保密责任。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交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股票上市规则》")、《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以下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 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包括但不限 于: (一)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 告; (二)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临时报告,包括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董事会决 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收购和出售资产公告、关联交易公告、补充公告、整改 公告和其他重大事项公告等; (三)公司发行新股刊登的招股说明书、配 ...
翰宇药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4-10-29 10:45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及《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证券管理部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并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 工作。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 保证内幕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报送。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 ...
翰宇药业:审计委员会关于拟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2024-10-29 10:45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 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公司财务联合内审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邀标选聘,经 过邀标评分制结果确定中标单位。审计委员会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对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查阅及审核, 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 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内容进行了评估。经审核,公司审计委员会一致认可立信事务所 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认为立信事务所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 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立信事务所作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关于拟聘任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核查了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 ...
翰宇药业(300199) - 2024 Q3 - 季度财报
2024-10-29 10:45
Revenue and Profitability - Revenue for Q3 2024 reached ¥119,504,816.36, an increase of 56.67% compared to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3] -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was -¥24,446,846.64, a decrease of 83.30% year-on-year[3] - Total operating revenue for Q3 2024 was CNY 375.23 million, a decrease of 6.5% compared to CNY 401.56 million in Q3 2023[15] - Net profit for Q3 2024 was a loss of CNY 35.83 million, compared to a loss of CNY 181.77 million in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 indicating an improvement[17] - The company recorded a net loss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of CNY 34.81 million, an improvement from a loss of CNY 180.55 million in Q3 2023[18] - Basic and diluted earnings per share were both -CNY 0.04, compared to -CNY 0.20 in the same quarter last year[18] Cash Flow and Financing - Net cash flow from operating activities for the year-to-date was ¥88,069,613.03, representing a significant increase of 262.17%[3] - Cash flow from financing activities increased by 146.98% to ¥1,241,333,185.23, primarily due to increased borrowings[8] - Total cash inflow from financing activities amounted to ¥1,241,333,185.23, up from ¥502,603,307.30 in the previous year, indicating a growth of approximately 147.5%[20] - Cash outflow from financing activities was ¥1,507,182,727.29, compared to ¥653,883,387.54 in the previous year, resulting in a net cash flow from financing activities of -¥265,849,542.06[20]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net increase in cash and cash equivalents of -¥204,507,285.80, compared to -¥48,999,537.57 in the previous year[20] - Cash and cash equivalents at the end of the period stood at ¥135,428,940.64, a significant increase from ¥49,993,711.72 in the previous year[20] Expenses and Cost Management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57.40% reduction in selling expenses, totaling ¥70,260,228.90 for the first nine months of 2024[7] -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expenses decreased by 49.77% to ¥59,329,000.15 year-to-date[7] - Total operating costs decreased significantly to CNY 459.58 million from CNY 635.02 million, reflecting a reduction of 27.6%[15] -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expenses were CNY 59.33 million, down 50.3% from CNY 118.11 million in Q3 2023[17] - The company paid ¥107,780,020.47 in employee compensation, down from ¥128,095,004.90 in the previous year, reflecting a decrease of approximately 15.5%[20] - Tax payments decreased to ¥24,207,619.42 from ¥57,429,234.97, showing a reduction of approximately 57.8%[20] Assets and Liabilities - Total assets as of September 30, 2024, were ¥3,117,118,764.54, down 4.88% from the end of the previous year[3] - The company’s total equity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decreased by 6.84% to ¥706,930,696.43 compared to the end of the previous year[3] - As of September 30, 2024, the total current assets amounted to CNY 548,032,020.70, a decrease of 19.8% from CNY 683,638,339.56 in the previous period[13] - The company’s accounts receivable decreased to CNY 98,885,945.45 from CNY 142,348,644.69, a decline of 30.5%[13] - The company’s total assets amounted to CNY 5,686,104,764.54 as of September 30, 2024[14]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total liability of CNY 2.39 billion, a decrease from CNY 2.49 billion year-over-year[15] - The company’s total non-current assets were CNY 2,569,086,743.84, slightly down from CNY 2,593,555,372.00[14] Inventory and Supply Agreements - Inventory increased by 63.96% to ¥250,198,043.27, attributed to stockpiling for future sales[6] - The inventory increased significantly to CNY 250,198,043.27, up 63.9% from CNY 152,593,626.36[14] - The company signed a product supply agreement with DS3 RX LLC for approximately USD 8.1 million (about CNY 58.89 million) for GLP-1 raw materials[12] - The company received a drug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 for its Asemaglutide injection from the National Medical Products Administration on September 19, 2024[12]
翰宇药业:关于合同进展公告
2024-10-17 10:11
证券代码:300199 证券简称:翰宇药业 公告编号:2024-068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 年 11 月,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翰宇药业")收 到合作方的采购订单,其向公司合计采购累计金额 1,408.32 万美元(约合人民币 1.03 亿元(含税)的利拉鲁肽注射液(仿制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97)。 2024 年 2 月,公司再次收到合作方的采购订单,其拟向公司采购金额 1,001.47 万美元(约合人民币 0.72 亿元(含税))的利拉鲁肽注射液(仿制药),2024 年 8 月 HIKMA 给予公司确认信息,将 2024 年 2 月签订的意向采购订单转为正式订 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2024 年 8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
翰宇药业:关于利拉鲁肽注射液获得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2024-10-14 08:19
证券代码:300199 证券简称:翰宇药业 公告编号:2024-067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拉鲁肽注射液获得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内注册分类:化学药品2.2类 规格:3ml:18mg(预填充注射笔) 申请事项: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上市许可 申请人: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受理号:CXHS2400103 适应症:本品用于成人2型糖尿病患者控制血糖,适用于单用二甲双胍或磺脲类 药物最大可耐受剂量治疗后血糖仍控制不佳的患者,与二甲双胍或磺脲类药物联合 应用。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翰宇药业")于2024年10 月12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利拉鲁肽注射液《受理通知书》(受理号: CXHS2400103)。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物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利拉鲁肽注射液 剂型:注射剂 由于药品研发的特殊性,以及研发、审评和审批等多环节的不确定因素。公司 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
翰宇药业:关于公司原料药获得美国DMF备案号的公告
2024-09-25 10:42
证券代码:300199 证券简称:翰宇药业 公告编号:2024-066 持有人: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美国的联邦管理法规定,药品进入美国须向美国 FDA 申请注册并递交有关 文件,化学原料药按要求提交一份药物管理档案(DMF)。DMF 是一套有关产品生 产和质量控制方面的文件资料,主要包括生产商的成品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生产 工艺描述、物料控制、杂质控制、稳定性以及其它质量控制方面的内容。在同品种 的市场竞争中,取得 DMF 注册登记号的企业和其产品容易被客户优先考虑,有利于 企业寻找市场机遇、开拓客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9 月 25 日,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翰宇药 业")收到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的确认,公司司美格鲁肽原料药获得 DMF(Drug Master File)备案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DMF 备案基本情况 原料药名称:司美格鲁肽(重组) DMF 编号:040534 类型:II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原料药获得美国 DMF 备案号的公告 二、药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