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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禧科技(300221) - 风险管理制度
2025-10-20 12:31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风险 管理,及时、全面防范公司风险,减少公司或有损失,增强公司竞争力,提高投 资回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结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本制度 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的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 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风险,是指对实现内部控制目标可能产生负面影响 的不确定性因素。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风险管理,指公司围绕内部控制目标,通过风险管理的 基本流程,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建立、风险管理 信息收集、风险评估、控制措施以及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建立 第五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主要包括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和职能部门、业务单位的组织领导机构及其职责。 风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四)提出风险管理策略和跨职能部门的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并负责监 ...
银禧科技(300221) - 累积投票管理制度
2025-10-20 12:31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 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累积投票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股东所持每 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数等于其 所持有的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按意愿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 权集中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进行分 配,分别投向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一种投票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四条 公司在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应当进行累积投票制。股东会选举 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五条 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其任期不实施交错任期制, 即届中因缺额而补选的董事任期为本届余任期限,不跨届任职。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三章 累积投票制的投票原 ...
银禧科技(30022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0 12:31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 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下称"《公司章程》")、《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下称"董 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 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 事会审议: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委员中至少 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的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 ...
银禧科技(300221)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0-20 12:31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保障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 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的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 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范围 第一节 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第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 益,并负有下述忠实义务: (一)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二)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三)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 储; (四)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 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九)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1 (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 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条 ...
银禧科技(300221)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0-20 12:31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秘书的职责、权利、义务和责任,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强化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 负责,公司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规定, 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 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董事 会秘书依法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一) 负责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广东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之 ...
银禧科技(300221) - 反舞弊管理制度
2025-10-20 12:31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反舞弊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优化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环 境、减少商业贿赂问题、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及时、全面、有效地防范、发现 和处理舞弊行为、从而增强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 (三)在开展业务活动中非法使用公司资产牟取不当利益; (四)员工单独或者串通舞弊给公司造成损失; (五)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舞弊给公司内部控制或经营管理可能造成的重大影 响。 第六条 公司审计部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负责与反舞弊相关的各类信息 之收集整理、分析、传递、交流等工作,并负责反舞弊处理结果的执行、跟进、 发布以及备案。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结 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本制度 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的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 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舞弊,是指违反国家相关规定,以故意行为而获得非法 或不公平的利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明确有 ...
银禧科技(30022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与保密管理制度
2025-10-20 12:31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与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所属子公司负责人; (三)公司派驻所属子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五)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六)其他可能接触重大信息的相关人员。 关法规和本制度,在发生或即将发生与公司相关的重大事件时,及时告知董事会 办公室,履行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信息报告义务人在信息尚未公开披露前,负有 保密义务。 第二章 公司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出现、发生 或即将发生的重要会议、重大交易、重大关联交易、重大事件以及前述事项的持 续进展情况。 (一)本制度所述"重要会议",包括: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得到有效传递和审核控制,并及时、真 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
银禧科技(30022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0 12:31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的职 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 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 市规则》")以及《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 ...
银禧科技(30022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0-20 12:31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防止关联 交易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本办法所称控股子 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的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 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公司与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以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不适用本制度规定。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 或义务的事项。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关联人如在股东会上享有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均应对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
银禧科技(30022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20 12:31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子公 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 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称"《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称"《信息披露管理指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或者已经 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 (一)与公司业绩、利润分配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