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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力泰: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5 10:12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定期 报告及重大事项筹划、编制、审议和待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及使用的管 理,规范外部信息报送管理事务,确保公平信息披露,杜绝泄露内幕信息、内幕 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四)公司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购置、出售资产的决定; (五)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六)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七)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八)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设各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准备 公开但尚未公开的 ...
金力泰: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5 10:11
证券代码:300225 证券简称:金力泰 公告编号:2023-066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 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2、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3年10月25日上午11:00以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 3、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沈旭东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 会议。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
金力泰: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5 10:11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上市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 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 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 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全体 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它合法权益。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的和原则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 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 良好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 ...
金力泰:对外担保制度(2023年11月)
2023-10-25 10:11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公司应当在子公 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公司子公司对于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 担保的,应视同公司提供担保,应遵守本制度相关规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 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 责任的行为。 本制度所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 抵押及质押等。 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 担保总额与公司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范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
金力泰: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5 10:11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 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 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内 ...
金力泰:内部审计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5 10:11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审计制度,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保障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生产经营 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金力泰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 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 ...
金力泰: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0-25 10:11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225 证券简称:金力泰 公告编号:2023-068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 次(临时)会议审议决定,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 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 ...
金力泰: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5 10:11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五)公司各部门以及各子公司的负责人; (六)公司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信息 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工作,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公司本身外还包括: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二)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三)公司监事和监事会; (七)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 第三条 信 ...
金力泰: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0-25 10:11
经审查,我们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与独立性,诚信状 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公司拟续聘利安达会计师 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于绪刚、马维华、涂涛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 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 一次(临时)会议 ...
金力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3年10月)
2023-10-25 10:11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 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办法第十五条 规定的相关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 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 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 事以本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