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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泰(300225)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10:32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 公司")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 益,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金力泰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及业 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的公司。其设立形式包括: (一)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且在该公司中持股比例为 100%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 50% 以上的 ...
*ST金泰(300225) -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5-11-26 10:32
证券代码:300225 证券简称:*ST金泰 公告编号:2025-119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 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行使,同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治理制度中涉及监事会、 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并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0)。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2日 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定 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 ...
*ST金泰(300225) - 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10:32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范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公司 子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按照本制度执行。 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公司应当在子公 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公司子公司对于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 担保的,应视同公司提供担保,应遵守本制度相关规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 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 ...
*ST金泰(30022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6 10:32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或"本委员会"),并制 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 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 员由委员过半数选举产 ...
*ST金泰(300225)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2025-11-26 10:32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 | | |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 | --- |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8 | |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 |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 |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43 | | 第一节 通知 - | | 第二节 公告 - | |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 第十章 修改章程 - | | 笛十一音 附则 ------------- -- | 第三条 公司于2011年5月1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 693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00万股,于2011年5月 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为:上海 ...
*ST金泰(300225)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10:32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应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暂 缓、豁免披露的情形,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不得滥 用暂缓、豁免程序,规避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信息 1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五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等情形,及 时披露可能会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可以暂缓披露。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
*ST金泰(30022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10:32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包括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升审计工作与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切 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和《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上级相关部门要求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 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视重要程度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核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股东会决定 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年度 ...
*ST金泰(300225) - 关联交易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10:32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与各关 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合理性,促进公司业务依法顺利开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 开、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将关联交 易非关联化。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外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六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 ...
*ST金泰(300225)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10:32
(五)公司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信息 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工作,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公司本身外还包括: (六)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制度的 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 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 ...
*ST金泰(300225)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6 10:32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 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特制定总裁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裁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负责人。总裁主持公司 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五)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担任公司总裁的情形。 第五条 总裁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六条 总裁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裁、辞职的具体程序和 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 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总裁1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裁: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