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洲明科技(300232)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启均)
2025-04-21 13:06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启均)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 认真、勤勉、独立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密切关注公司发展 战略、运营管理体系建设、人员选拔与培养、财务状况的变化等事项,及时了解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报告期公司召开的相关 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发表相关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 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 本人黄启均,1962年生,中国国籍,EMBA学历,具备经济师专业资格,无 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年8月至2015年4月在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董事、总裁、 副董事长;2008年11月至今在中山炫能燃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15 年5月至今在中山市东方晨星 ...
洲明科技(300232) - 股东会、董事会和总经理的决策权限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1 13:06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总经理的决策权限制度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董事会和总经理的决策权限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 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 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 除《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另有规定外,下列事项应由股东会审 议批准: (一)股东大审议批准以下对外担保: 1、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 的任何担保; 3、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的担保; 4、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5、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6、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
洲明科技(300232) -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1 13:06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进一步 建立健全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当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 员代行其职责;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 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 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
洲明科技(300232) -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1 13:06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负责 人的行为,提高公司财务工作质量,加强公司财务监督,健全公司内部监控机 制,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以下简称"《会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负责人是公司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高级管理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是依法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的负责人。 第三条 财务负责人定期参加公司总经理会议,对公司所有财务数据信息、 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公允性、及时性负责;向总经理、董事 会报告工作,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第四条 财务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八条 会计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和条件如下: (一)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 ...
洲明科技(300232)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1 13:06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专门 召开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 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 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 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障公司独立董事依法尽责履职,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 ...
洲明科技(300232)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1 13:06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 表决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 网络投票系统" ) 是指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公司股东非现场行使股东会表决权提供服务的信息 技术系统。 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尽可能通过网络服务方式 为股东提供安全、经济、便捷的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方便股东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议案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同时征得社会公众股股东单独表决通过的,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需要进行网络投票的,除现场 会议投票外,公司应当向股东提供符合前款要求的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股东自行召集 ...
洲明科技(300232)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1 13:06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同时进一步保护公司相关方利 益,加强公司履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意识,实现企业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 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一名。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在委员内选举产生,并 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 ...
洲明科技(300232) - 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1 13:06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 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切实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 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 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市值管理是公司战略管理的重要内容,是董事会的核心工作之一。 公司应持续保障市值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四条 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 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 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 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二) ...
洲明科技(30023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4月)
2025-04-21 13:06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以 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以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 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七条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应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 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形成 书面意见。 第八条 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完成后,审计委员会需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 交董事会审核。 第九条 在向董事会提交财务报表的同时,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 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下年度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决议。 第四条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由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年度 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审计和披露过程中的监督作用,提高公司 年度财务报告及其信息披露质量 ...
洲明科技(30023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1 13:06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名,职工 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3 名。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 的方案;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 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以及《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订本规则。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 担保事项、委托理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