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洲明科技(30023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1 13:06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 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 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十)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30%的事项; (十一)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二)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 ...
洲明科技(300232)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1 13:06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防范、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高管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出任,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 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 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
洲明科技(30023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1 13:06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能够从事董事会秘书职业的学历或职称,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 务等工作三年以上; (二)有一定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知识, 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能够忠诚地履 行职责; (三)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 ...
洲明科技(30023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4月)
2025-04-21 13:06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以 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以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 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七条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应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 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形成 书面意见。 第八条 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完成后,审计委员会需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 交董事会审核。 第九条 在向董事会提交财务报表的同时,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 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下年度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决议。 第四条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由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年度 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审计和披露过程中的监督作用,提高公司 年度财务报告及其信息披露质量 ...
洲明科技(300232)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1 13:06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同时进一步保护公司相关方利 益,加强公司履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意识,实现企业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 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一名。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在委员内选举产生,并 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 ...
洲明科技(300232)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1 13:06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 表决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 网络投票系统" ) 是指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公司股东非现场行使股东会表决权提供服务的信息 技术系统。 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尽可能通过网络服务方式 为股东提供安全、经济、便捷的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方便股东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议案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同时征得社会公众股股东单独表决通过的,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需要进行网络投票的,除现场 会议投票外,公司应当向股东提供符合前款要求的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股东自行召集 ...
洲明科技(300232)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1 13:06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专门 召开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 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 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 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障公司独立董事依法尽责履职,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 ...
洲明科技(30023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1 13:06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名,职工 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3 名。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 的方案;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 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以及《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订本规则。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 担保事项、委托理财、 ...
洲明科技(300232) -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1 13:06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负责 人的行为,提高公司财务工作质量,加强公司财务监督,健全公司内部监控机 制,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以下简称"《会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负责人是公司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高级管理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是依法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的负责人。 第三条 财务负责人定期参加公司总经理会议,对公司所有财务数据信息、 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公允性、及时性负责;向总经理、董事 会报告工作,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第四条 财务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八条 会计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和条件如下: (一)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 ...
洲明科技(300232)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玉麟)
2025-04-21 13:06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玉麟)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 真、勤勉、独立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作为管理背景的独立董事,密切关注 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 极出席本报告期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发表相关独立 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 本人孙玉麟,1956年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85年9月至1995年3月在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任研究人员; 1995年3月至1997年5月任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技术与装备司企业技术中心处长; 1997年5月至1999年12月任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