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洲明科技: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023-11-20 10:45
洲明科技: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证券简称:洲明科技 证券代码:300232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洲明科技: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 律责任。 I 洲明科技: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有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出资金额、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 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信托计划合同、资产管理计划合同或私募基金合同及相关协议尚未 签订,上述合同/协议能否签订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足额募集资金,存在不 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II 拟设立的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按照 1:1 的比例设立优先级份额、劣后级 份额,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洺锋先生承诺为该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中优先级份 额的本金和预期收益/同期银行利息承担差 ...
洲明科技: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2023-11-20 10:45
洲明科技: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证券简称:洲明科技 证券代码:300232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摘要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洲明科技: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 律责任。 I 洲明科技: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有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出资金额、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 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信托计划合同、资产管理计划合同或私募基金合同及相关协议尚未 签订,上述合同/协议能否签订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足额募集资金,存在不 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II 洲明科技: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特别提示 1、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洲明 科技")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 ...
洲明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制度的公告
2023-11-20 10:45
证券代码:300232 证券简称:洲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2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 案》包含以下子议案:①《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②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③《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④《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⑤《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的议案》;⑥关于修订<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其 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上述的②-④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 | 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对独立董 | | --- | --- | | 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 ...
洲明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20 10:45
证券代码:300232 证券简称:洲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4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上午 9:00 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及短信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镇茂先生召 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 表决审议相关议案,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 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的情形;公司编制《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程 ...
洲明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
2023-11-20 10:45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 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以及《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名,独 立董事 3 名。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八)决定公司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将回购股份用于转换上市 1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
洲明科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3-11-20 10:43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 12 号英皇集团中心 8、9、11 层 8/9/11/F, Emperor Group Centre, No.12D, Jia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2, P.R.China 电话/Tel.:010-50867666 传真/Fax:010-56916450 网址/Website:www.kangdalawyers.com 北京 西安 深圳 海口 上海 广州 杭州 沈阳 南京 天津 菏泽 成都 苏州 呼和浩特 香港 武汉 郑州 长沙 厦门 重庆 合肥 宁波 济南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康达法意字【2023】第 4621 号 $$\Xi{\mathrm{O}}{\Longrightarrow}\Xi{\not\Xi}{\not\Xi}+-\Xi$$ 释 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 本所 | 指 |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 | --- | --- | --- | | 洲明科技/公司 | 指 | 深圳市洲明 ...
洲明科技: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2023-11-20 10:43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障公司独立董事依法尽责履职,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专门 召开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 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 ...
洲明科技: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2023-11-20 10:43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防范、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高管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出任,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 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 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 事担任,负责主持委 ...
洲明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1-20 10:43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的相关事项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 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推出前已 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 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提 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实现企业的长 远可持续发展;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是员工在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 担的原则上参与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实施第 ...
洲明科技: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2023-11-20 10:43
证券简称:300232 证券代码:洲明科技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以 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洲明科技: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洲明科技") 为规范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 2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制定了《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条 员工持股计划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