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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光电(300241) - 关于追认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用于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告
2025-08-26 13:39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25-053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用于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姓名:梁文利 身份证号:210602********1018 现唯能车灯法定代表人。 个人简历:梁文利:男,1967 年 5 月出生,曾任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裁、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裁,2021 年加入唯能车灯。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丰光电")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转让参股公司部 分股权用于实施股权激励的议案》,同意公司参股公司珠海市唯能车灯实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唯能车灯")实施股权激励方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参股公司唯能车灯成立于 2000 年,致力于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光电子器件的 制造、研发与销售。为稳定管理团队,保证业务长远发展,2023 年 3 月 21 日唯 ...
瑞丰光电: 关于追认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用于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6 13:23
Transaction Overview - Shenzhen Ruifeng Optoelectronics Co., Ltd. agreed to implement an equity incentive plan for its affiliate, Zhuhai Weineng Automotive Lighting Co., Ltd. (Weineng Lighting), to stabilize the management team and ensure long-term business development [1][5] - The management team led by Liang Wenli has significantly increased revenue and profit since joining in 2021, prompting the decision to reward him with a 10% equity incentive [1][5] Equity Transfer Details - The company transferred 1.765% of its equity in Weineng Lighting to Liang Wenli at a consideration of 0 yuan, reducing its ownership from 15% to 13.235% [1][5] - The equity transfer agreement was approved by the shareholders' meeting of Weineng Lighting [1][2] Financial Data of Weineng Lighting - As of June 30, 2025, Weineng Lighting reported total assets of approximately 365.95 million yuan, total liabilities of about 217.29 million yuan, and net assets of around 148.66 million yuan [3] - The company's revenue for the year ending December 31, 2024, was approximately 277.32 million yuan, with a net profit of about 24.53 million yuan [3] Shareholding Structure Changes - Post-transaction, the shareholding structure of Weineng Lighting will change, with Liang Wenli holding 10% of the company, while other shareholders will see slight reductions in their stakes [4] Impact on Company - The equity transfer aims to enhance the long-term incentive mechanism, attract and retain talent, and align interests among stakeholders, which is expected to positively impact the company's long-term operational development [5]
瑞丰光电: 监事会决议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6 13:13
Meeting Details - The fifth session of the supervisory board of Shenzhen Ruifeng Optoelectronics Co., Ltd. was held on August 25, 2025, with all three supervisors present [1][2] - The meeting was convened and chaired by Mr. Lin Yusheng, the chairman of the supervisory board [1] Resolutions Passed - The supervisory board unanimously approved the 2025 semi-annual report, confirming that it accurately reflects the company's operational status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5 without any false records or misleading statements [1][2] - The board also confirmed that the company has complied with relevant regulations regarding the management and use of raised funds, with no violations reported [2]
瑞丰光电: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6 13:13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25-05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光电"或"公司")于2025 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将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股东会。 凡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丰光电大厦1栋16F 二、会议审议事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2日(周五)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联 ...
瑞丰光电(30024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6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 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独立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其提出辞任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 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的,公司应当 依法解除其职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稳定性,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 满未连任、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 ...
瑞丰光电(300241) -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6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负 责人的行为,提高公司财务工作质量,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监管,保障公司规范运 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深交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市瑞丰 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负责人是公司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财务负责人定期参加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对公司所有财务数据信 息、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公允性、及时性负责;向总经理、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报告工作,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第四条 财务负责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认真 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二章 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第五条 公司设财务负责人一名,由总经理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 由董事会聘任,任期与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一致, ...
瑞丰光电(300241)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6 13:06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五年八月 | | |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深圳市瑞丰光电子有限公司以变更方式设立;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7152666039。 第三条 公司于2011年6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1]996号)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00万股,于2011年7月 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的名称: 中文名称: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Refond Optoelectronics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光明新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融汇路与同观路交汇处 瑞丰光电大厦 1 栋 1601(一照多址企业);邮政编码:51813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 ...
瑞丰光电(30024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6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负 责人以及与年报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 ...
瑞丰光电(300241)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8月)
2025-08-26 13:06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并明确独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中的责任,根据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 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确保公司年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二章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管理规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工作中,应履行的基本 职责如下: (一)听取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汇报,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二)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事前审阅,事中跟进,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初 步审计意见的事后沟通; (三)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完成年度审计工作,以确保年报的及时披露; (四)负责对年度报告中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需要独立董事审核 的重 ...
瑞丰光电(30024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3:06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认定的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 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