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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米康: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15 13:37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 12 号英皇集团中心 8 层 8/F, Emperor Group Centre, No.12D, Jia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2, P.R.China 电话/Tel.:010-50867666 传真/Fax:010-56916450 网址/Website:www.kangdalawyers.com 北京 西安 深圳 海口 上海 广州 杭州 沈阳 南京 天津 菏泽 成都 苏州 呼和浩特 香港 武汉 郑州 长沙 厦门 重庆 合肥 宁波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康达法意字【2024】第 1268 号 二零二四年四月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下述涵义: | 简称 | - | 含义 | | --- | --- | --- | | 本所 | 指 |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 | 依米康/上市公司/公 | 指 |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司 | | | ...
依米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
2024-04-15 13:37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 的审计资质及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在执 ...
依米康: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
2024-04-15 13:37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 | 津贴 | 年薪总额 | 年薪组成 | | | --- | --- | --- | --- | --- | | 职位 | (万/年) | (万/年) | 基本年薪 | 绩效年薪 | | | | | (万/年) | (万/年) | | 董事长 | 5 | 60-130 | 60-80 | 0-50 | | 内部董事 | 2 | 40-100 | 40-60 | 0-40 | | (指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 | | | | | | 外部董事 (指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 10 | 0 | 0 | 0 | | 独立董事 | 10 | 0 | 0 | 0 | (一)董事薪酬标准 根据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年度经营计 划,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各任职人员的具体职责,公司董事会 特编制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 ...
依米康: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04-15 13:37
信永中和于 2012 年度由有限责任公司成功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首席合伙人为 谭小青先生;信永中和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有财政部、 中国证监会备案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资格。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拥有合伙人(股东)245 人,注册会计 师 16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2022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66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 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2 家。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机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依米康: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姜玉梅)
2024-04-15 13:37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姜玉梅,为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的 规定,在 2023 年度任职工作期间,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 勉尽责,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会议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的生 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 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姜玉梅,1963 年出生,中共党员,法律专业,博士学位,博士生导师,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曾任西南财经 ...
依米康: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洪功)
2024-04-15 13:37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赵洪功,为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 等的规定,在 2023 年度工作中,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 尽责,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会议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的生产 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 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 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赵洪功, 1967 年生,中国农工党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2011 年 11 月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19 年 12 月至今任成都川投空港建设有限公 司财务总监;2 ...
依米康: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15 13:37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 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 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 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 ...
依米康: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2024-04-15 13: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XYZH/2024CDAA1B0161),母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利 润-263,379,051.69 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16,455,147.81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9,789,260.30 元,合并报表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3,964,318.51 元。 鉴于公司 2023 年度业绩亏损,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 拟定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 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 ...
依米康:关于作废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4-15 13:37
证券代码:300249 证券简称:依米康 公告编号:2024-019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 废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依 米康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依米康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考 核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公司 2023 年度 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均未成就,作废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621.28 万股和预留授予 ...
依米康: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2024-04-15 13:37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 专项说明 | 索引 | 页码 | | --- | --- | | 专项说明 | 1-2 |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1 |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依米康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 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出具了 XYZH/2024CDAA1B0161 号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披露的要求, 依米康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依米康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 准确性及完整性是依米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