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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米康(30024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2025年8月)
2025-08-27 13:07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为进一步规范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广大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 章程》,在《公司章程》、股东会或者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忠实、勤勉、谨慎履 职,并严格履行其作出的各项承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与公 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勤勉义务,执行职务应当为公司的 ...
依米康(300249)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8月)
2025-08-27 13:07
第二条 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50%的股东;或者 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 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 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人与公司相关的行为,参照本规范 相关规定。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规范依米康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切实保护公司 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及《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制 订本规范。 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诚实守信,依法行 ...
依米康(30024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7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募集 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 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募集资金存 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 用的分 ...
依米康(300249)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7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 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 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的人士)。 第五条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和战略委员会。审计 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 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1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 ...
依米康(300249)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3:07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保障社会公众股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在股东会选举非职工代表董事时 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度,为保证该制度的有效实施,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累积投票制,即公司股东会选举非职工代表董事时,股东所拥有的 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 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 拥有的选举票数。 第七条 董事选举:将待选董事候选人分为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分别投票, 股东在选举非独立董事投票时,可投票数等于该股东所持有股份数额乘以待选非 独立董事人数,股东可以将其总的可投票数集中投给一个或几个候选人,按得票 多少依次决定非独立董事当选;股东在选举独立董事投票时,可投票数等于该股 东所持有股份数额乘以待选独立董事人数,股东可以将其总的可投票数集中投给 一个或几个独立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 ...
依米康(300249)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7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关联交易的管理,维护公司所有股东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 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依米康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二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主体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四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 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 ...
依米康(300249)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3:07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 网络投票业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 是指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 公司股东非现场行使股东会表决权提供服务的信息技术系统。网络投票系统包括 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向股东提供的股东会网络 投票服务,方便股东行使表决权。 第四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 行使表决权。 第五条 公司通过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服务的,应当与 信息公司签订服务协议。 1 并提供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股东资料的电子数据,包括股东名称、股东账 号、股份数量等内容。 公司股东会股权登 ...
依米康(300249) - 《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2:35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现代企业制度,规范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总经理机构等法人治理机构的运作,完善公司 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公司经营管理实行年度预算管理,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公司 总经理在制定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后,应当将该生产经营计划编列年度预算,报经 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查批准。 第二章 经营管理 第三条 股东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董事会决定公司的经营计 划和投资方案,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检查董事会决议实施情况;总经理组织拟 订公司的经营计划,报董事会审查决定,并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日 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四条 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包括物资、设备采购及产品销售管理、 财务及资金成本管理、人事劳资管理以及产品和技术开发等活动,由总经理负责。 总经理可以授权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分工负责具体业务,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 总经理负责。 ...
依米康(300249)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依米康软件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5-08-27 12:35
证券代码:300249 证券简称:依米康 公告编号:2025-063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依米康软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依米康软件技 术(深圳)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依米康软件")因与某信息与通信技术客 户(为履行与客户签订的相关保密协议/条款,对客户名称不予披露,以下简称 "客户")开展业务的需要,公司拟与该客户签署《担保函》,由公司为该客户与 依米康软件开展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全部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额 3,000 万元。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 资子公司依米康软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依米康软件提供担保。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依米康软件技术(深圳) ...
依米康(300249) - 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8-27 12:35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小计 | | 380.14 | 73.85 | 172.76 | 281.23 | | --- | --- | --- | --- | --- | ---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 | 无 | | | | | | 业 | | | | | | | 总计 | | 380.14 | 73.85 | 172.76 | 281.23 | 法定代表人: 张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汤华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汤华林 2025 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单位:万元 |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 占用方与上市公 | 上市公司核算的 | 年期初 2025 | 年半年度占 2025 | 年半年 2025 | 年半年度期 2025 | 占用形成原 | 占用性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 | | | | 用累计发生金额 | 度偿还累计 | | | | | | | | 司的关联关系 | 会计科目 | 占用资金余额 | (不含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