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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米康(30024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8:47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 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会决定。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1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 使权益条件成就; ...
依米康(300249)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8:47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的 职责,保障总经理机构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三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知能善任、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 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熟悉本行业及相关行业的 生产经营业务并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 (五)有较强的使命感和 ...
依米康(300249) - 《分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8:47
分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分、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旨在加强对分、子公司的管理,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分、 子公司的组织、资源、资产、投资和分、子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分、 子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 公司与子公司是平等的法人。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依法对子公 司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股份处置权等股东权利。 第一条 为规范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母公司") 对分、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促进分、 子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依米康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对其出资额超过注册资本总额百分之五 十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持有的 ...
依米康(30024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30 08:47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和《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或 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任期届满离任、主动辞职、被解 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任的,自 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辞任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 生效。 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另有规定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 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本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 ...
依米康(30024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8:47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杜绝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 幕交易,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 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实施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等相关工作 ...
依米康(30024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8:47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 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人 等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司与财务 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独 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 以上的股东,会计机构负责人,公司总部相关部门以及分公司负责人、子公司 以及与年报信息披 ...
依米康(300249)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8:47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内部审计经常化、制度化, 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促进企业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 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及《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本 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 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 部门合署办公。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以 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下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对审计委员会负责, 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审计 ...
依米康(300249) -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8:47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会 计估计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及其信息披露。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是指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定义的会计政策 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 第四条 公司不得利用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操纵公司业绩以及所有 者权益等财务指标。 第二章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会计差错更正的决策程序 第五条 公司变更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和更正会计差错,由公司财务总 监负责组织事项研究、草拟有关方案、文件以及与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 事务所的咨询沟通,相关事项须报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并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与 深圳证券交易所、四川证监局等监管部门的咨询沟通工作。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 的需要,加强财务会计管理,确保公司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规 范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的程序及信息披露,保护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
依米康(30024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8:47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以下简称《股份变动管理指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他组织。 第二章 持股变动管理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 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 有本公司股份 ...
依米康(300249)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08:4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信息的报送和使用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防止内幕信息泄漏、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的价格 可能产生影响的未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 据、统计数据、正在策划或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二章 对外信息报送的管理及流程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 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重大事项 等信息披露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以及重大事项等的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采用业绩座谈会、分析 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以及各种形式的沟通会等方式。 第四条 对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