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nsheng Education(300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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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三盛: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2024-02-28 09:52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对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二)》(创业板关注 函〔2024〕第30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在2024年2月28日前将 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收到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对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4〕 第34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在2024年2月2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 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 市公司监管处。收到关注函后,公司对关注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详细核查,因公司 与中介机构部分问题尚在回复、讨论、核查之中,预计无法在原定时间前完成回 复。公司争取在2024年3月6日前完成回复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证券代码:300282 证券简称:*ST三盛 公告编号:2024-017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 ...
*ST三盛: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2024-02-27 09:54
证券代码:300282 证券简称:*ST三盛 公告编号:2024-016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 起,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8日刊登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条的 规定,公司因《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规定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司 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 截至2022年10月24日,共计10亿元定期存单先后解除质押,担保责任及风 险全部解除。本次违规担保未对公司造成经济上的实质损失。 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触及第9.4条第(五)项 "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 ...
*ST三盛: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2024〕第26号的回复公告
2024-02-23 08:23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2024〕第26号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300282 证券简称:*ST 三盛 公告编号:2024-015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盛教育"或"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管理部《关于对三盛智慧教育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4〕第 26 号)(以下简称"《关 注函》"),现公司就《关注函》回复如下: 1.函询你公司离任财务总监张国全,并请其补充说明上任后半年内辞职的 具体原因,任期内在监控公司资金进出与余额变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和资金往来等方面履职的具体情况,就保证公司的财务独立, 不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影响采取的具体措施及成效,任职期间是否能够独立 履职,就公司 2023 年度业绩预告相关内容与会计师事务所预沟通的情况,是否 关注到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任职期间是否存在违反本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4.2.2 条、《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
关于*ST三盛的关注函
2024-02-21 01:52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二) 创业板关注函〔2024〕第 30 号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0 日晚间,你公司对我部于 2024 年 1 月 2 日发出的《关于对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 337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进 行了回复,但年审会计师尚未发表核查意见。请你公司、年 审会计师及有关中介机构进一步核实并说明以下事项。 1.关于公司与年审会计师仍未签署《审计业务约定书》 回函显示,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深圳旭泰)"尚未与公司签署《审计业务约定书》,深圳 旭泰所将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执业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独立开展相关工作,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获取银行回单、 函证、检查合同协议等我们认为的审计程序,取得客观公正 的审计证据,最晚于 2024 年 3 月 5 日前回复核查意见"。 1 你公司回函显示,深圳麓丰代你公司资金占用方湖南省 泓坤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泓坤)、深圳金环商贸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环商贸)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 ...
*ST三盛: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2024-02-20 15:44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盛教育"或"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管理部《关于对三盛智慧教育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4〕第 23 号)(以下简称"《关 注函》"),现公司就《关注函》回复如下: 2024 年 1 月 2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管理部向你公司发出关注函(创 业板关注函〔2023〕第 337 号),要求你公司说明于 2023 年 12 月底收到的 5.8 亿元还款是否以你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麻栗坡天雄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天雄新材) 39%股权、向天雄新材增资、天雄新材购买资产为前提,前述四项交 易是否为独立的交易安排、是否存在互为条件的情况,前述交易事项是否具有商 业实质、是否真实公允,前述交易中公司及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和公司收到的还款 是否构成资金闭环等事项。我部要求你公司在 2024 年 1 月 9 日前回函,截至目 前,你公司及中介机构仍未提交回函并对外披露。 请你公司说明就回复及核查关注函各项问题已开展的工作及具体进展,公 司董事会、高管团队成员以及中介机构对关注函问题的回复是否存在重大分歧, 如是,请说明具 ...
*ST三盛: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注函之法律意见书
2024-02-20 15:42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三盛教育"或"公司")的委托,就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三 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 337 号)(以 下简称《关注函》)所述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之 法律意见书 二零二四年二月 致: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现行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二)本所已对公司提供的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判 断,并据此发表法律意见。对于出具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 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有关政府部门、公司或其他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发表法律 意见。 (三)本所出具法律意见书是基于公司已保证,向本所提供和披露的原始书 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均为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公司所提供的文件 的副本与正本、复印件与原件均为一致;文件上的所有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并 已履行该等签字 ...
*ST三盛: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2024-02-20 15:42
证券代码:300282 证券简称:*ST 三盛 公告编号:2024-012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部分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一、全体董事对上述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的确认意见: 董事长戴德斌:确认回复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董事唐自然:本人唐自然对回复的内容除有异议的部分外予以认可。异议的 理由如下: 一、对问题(1)回复有异议,理由如下: 公司收回实控人违规占款 5.8 亿元属重大事件,应聘请独立的第三方专业机 构进行专项审计并及时公告,以消除市场等各方疑虑。 二、对问题(2)回复有异议,理由如下: 对收购麻栗坡天雄新材料等股权合理性描述有异议,因其环保问题没有彻底 整治解决,再者其经营收益未达预期且无实质性扭转不及预期的措施。 董事张锦贵: 1、本《回复》针对深交所对公司偿还违规担保金占用资金、收购资产及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关注和问询,经过一个多月的准备做出的。深交所关注的问题 也是本人在董事会上关注并发表意见的问题,本人对相关议题已经投了弃权票, 其中已充分表达本人的 ...
*ST三盛:关于对《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注函》的回复意见(深圳中科华)
2024-02-20 15:42
深圳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关于对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注函》 的回复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由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盛")转来的贵部《关于对三盛 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3)337号)已收悉。现对关 注函中需要我公司说明的事项答复如下: 2. 有关公告显示,你公司于 2022年11月 20 目与湖南大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湖南大佳)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已向湖南大佳支付了 50,031 万元收 购天雄新材 51%的股权,天雄新材的估值为 98,100.00 万元,评估方法为收益法。你公 司于 2022年11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称,公司目 前不存在对标的公司剩余股权进行收购的安排,不存在规避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重 大资产重组审核程序的情形。2023年12月29日,你公司披露的《收购少数股权公告》 显示,你公司拟使用现金 37,133.53 万元收购湖南大佳持有的天雄新材 39%的股权,交 易完成后,你公司将持有天雄新材 90%的股权,天雄新材本次估值为 95,214.19 万元, ...
关于*ST三盛的关注函
2024-02-09 03:22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务必于三个工作日内 (2024 年 2 月 20 日晚上 24 点前)提交并披露对我部《关注 函》(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 337 号)的回函,同时抄送北 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如到期仍未回复,请你公司判断 并说明是否触及我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 订)》第 10.4.1 条、第 10.4.2 条有关信息披露等方面重大 缺陷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如你公司未及时回复,本所将按 照《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十章第四 节规范类强制退市的有关规定对你公司进行处理。同时,你 公司未及时回复关注函和披露对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 修订)》相关规定,市场影响恶劣,根据本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本所将对你公 司及相关当事人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 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 ...
*ST三盛: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2024-02-08 10:13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提 示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并理性投资,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300282 证券简称:*ST三盛 公告编号:2024-011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对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4〕 第23号)和《关于对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 〔2024〕第26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在2024年2月8日前将有关 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北京证监 局上市公司监管处。收到关注函后,公司对关注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详细核查,因 部分问题尚在回复、讨论中,预计无法在原定时间前完成回复。公司争取在2024 年2月23日前完成回复并及时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