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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亚德(300296)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肖建华)
2025-04-23 15:38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肖建华)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 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加应出席的会议,认真 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的观点,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就2024年度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肖建华女士,197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现任中国科学院大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教育部财务报表分析课程群虚拟教 研室理事;长期从事会计学、财务管理、公司治理相关领 ...
利亚德(30029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4-23 15:38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明确董事会的职权范围,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确保董事会工 作的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专业结构合 理。董事会成员应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享有经营管理公司的充分权力,负责公司 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四条 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二章 董事长及职权 第五条 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六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领 ...
利亚德(30029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4-23 15:38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投资决策可 能或者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主要包括: (一)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 报告; (二)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临时报告,包括股东会决议公告、董事会决 议公告、收购和出售资产公告、关联交易公告、补充公告、整改公告和其他重大 事项公告等,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 项; (三)公司发行新股刊登的招股说明书、配股刊登的配股说明书、股票上市 公告书和发行可转债公告书等; (四)公司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深交所和有关政府部门报送的可能 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报告和请示等文件。 (五)新闻媒体关于公司重大决策和经营情况的报道。 1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 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四条 本制度的适用于公司、纳入公司 ...
利亚德(300296) -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2025-04-23 15:38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 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以及《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 管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 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 联方披露》所界定的关联方。一方控制、共同控 ...
利亚德(30029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4-23 15:38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利 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 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 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 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 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五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 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 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第二 ...
利亚德(30029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4-23 15:38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以及《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 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 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 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公司董事会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 ...
利亚德(30029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4-23 15:38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 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 ...
利亚德(300296) - 董事会秘书制度
2025-04-23 15:3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 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特制定本制度。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其他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 第二章 设置及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 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公司设立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 门。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 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颁发 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被中国证 ...
利亚德(30029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4-23 15:38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 出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 ...
利亚德(300296) - 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2025-04-23 15:38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立健全和有效执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规模、行 业特征、风险水平等因素,制定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 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第三条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 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公司及子 公司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单位、重 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准确地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内 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四)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 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作用,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五)成本效益原则。评价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