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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兴股份(300305) - 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3:0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理 人员的行为,确保经理人员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特制定 本工作细则。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经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 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1名,董事会秘书1 名。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 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经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二章 经理人员的资格、义务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法》规定的情形; (二)被国家有关部门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期限未满的人员; 第四条 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质,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踏实做事、坦荡做人的 品质; (二)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和大局意识; (三)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 ...
裕兴股份(300305) -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6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处置突 发事件和保障生产经营安全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 损害,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稳定,保障广大投资者合法利益,促进公 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或 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的声誉、股价产生严重影响的、需要 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三条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 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各职能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遭遇突 发事件时的处理。 第二章 突发事件范围 第五条 按照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治理类 1、公司大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2、主要股东之间 ...
裕兴股份(300305)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6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 公司")对子公司管理,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证股东的法律权利,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建立良好的管理运作 机制,通过科学合理的管理手段和方法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有效控制风险,维 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由本公司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公司或非公司制企业,包括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投资且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为 100%的公司或非公司 制企业。 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有其 50% 以上股权,或持有其股权比例虽未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 ...
裕兴股份(300305)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3:06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 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公司股东行使股东会表决权提供服 务的信息技术系统。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 统。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会网络 投票系统。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会的表决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 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七条 公司应当在网络投票开始日的2个交易日前提供股权登记日登记在 册的全部股东资料的电子数据,包括股东名称、股东账号、股份数量等内容。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在股东会通知中,应当对网络投票的投票代码、投票简称、投 票时间、投票提案、提案类型等有关事项做出明确说明。 第六条 公司应当在 ...
裕兴股份(30030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6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 性,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及支付方 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公司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 不在公司担任其它职务的董事(董事长、独立董事除外),不在公 司领取薪酬,不享受津贴或福利待遇。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指在公司担任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并履行相应职责所领取的相应报酬。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股东会 ...
裕兴股份(30030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6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 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 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 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 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遵循充分合规披露信息、投资者机会均等、诚实 守信、互动沟通、高效低成本的原则。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内容和方式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 针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第 1 页 共 5 页 江苏 ...
裕兴股份(300305)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6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公司应审慎判断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 情形的应披露信息,并接受深交所对有 ...
裕兴股份(30030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6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相关业务资格;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财务 审计工作,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下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第一章 总则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第三章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 1 页 共 5 ...
裕兴股份(300305)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3:06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的科学性,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四个专门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 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 召集人。 第三条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协助董事会对需决策事项提供咨 询和建议。 第二章 专门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至少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 事,董事可以同时担任多个委员会委员。成员由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推荐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推荐,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的召 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以上,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
裕兴股份(300305)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3:06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事务,确保公平信 息披露,避免内幕交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下设各部门、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 公司以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 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正在策划 或需要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报送信息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公司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 送的最高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对外报送的监管工作,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对外报送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各单位或相 关人员应按本制度规定履行对外报送信息的审核管理程序。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 重大事项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