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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大股份: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2024-04-19 13:21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321 证券简称:同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已经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朋友查阅。 特此公告。 2024 年 4 月 19 日 ...
同大股份:同大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19 13:21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 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 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需 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 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全体过半数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 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向公司 ...
同大股份: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04-19 13:21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董事: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利润表、2023 年度现金流量表、2023 年度所有者权益 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已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 | 2023 年 | 2022 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 | --- | --- | --- | --- | --- | | 营业收入(元) | 329,242,844.44 | 464,370,707.88 | | -29.1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925,113.75 | 11,386,429.17 | | -169.6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元) | -25,471,963.86 | 7,645,070.42 | | -433.1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3,165,922.20 | -2,133,351.90 | | 1654.64% | ...
同大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19 13:21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 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以及评估公 司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委员会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成员应 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 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 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过 半数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 ...
同大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19 13:21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 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办公室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 室负责人,保管监事会印章。监事会主席可以指定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 常事务。 第三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 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 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 会议提案。在征集提案时,监事会办公室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规范运作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非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 第五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监事会办公 ...
同大股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评价报告
2024-04-19 13:21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范围、依据及缺陷认定标准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 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管理理念、法人治理结构、内部组织 架构、社会责任、企业文化、法制教育、资金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固定资产 管理、关联交易、人力资源管理、内部审计、财务报告、信息系统等内容;重点 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风险、销售与收款风险、供应链风险、技术风险。 1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 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 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 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 ...
同大股份: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19 13:21
证券代码:300321 证券简称:同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 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各类资产进 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 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根据测试结果,公司 2023 年各类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合计 7,136,130.33 元,相应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2,324,156.72 元,资产减值准备 4,811,973.61 元。 具体计提减 ...
同大股份: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19 13:21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审计报告 二、财务报表 1.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 2.2023 年度利润表 3.2023 年度现金流量表 4.2023 年度股东权益变动表 5.202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度财务报表 审 计 报 告 目 录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同大股份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审计报 告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同大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 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 见提供了基础。 永证审字(2024)第 110013 号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 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 对 ...
同大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国柱)
2024-04-19 13:18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国柱)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六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 观的意见,有效地保证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 告如下: 2023 年公司共计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 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 | | | 6 | | | | | --- | --- | --- | --- | --- | --- | --- | | 姓名 | 应出席 | 现场出 | 以通讯方 ...
同大股份:同大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4-04-19 13:18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董事能够 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 方式召开。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 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 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 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 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根据相关事项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并应于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