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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大股份:关于公司董事增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2024-05-29 11:17
证券代码:300321 证券简称:同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增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徐彦峰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7):公司董事徐彦峰拟自本公告披露日起 6 个月内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 民币 10 万元(含 2024 年 2 月 27 日首次增持金额)。 2、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时间已 过半。因受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等综合原因影响,董事徐彦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增持 1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01%,增持金额为 0.15 万元。本次增 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增持主体将继续按照增持计划适时增持公司股份。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 ...
同大股份: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2024-05-20 09:19
证券代码:300321 证券简称:同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寇相东、徐旭日、李艳霞、张通、张莎、魏增宝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 姓名 | 职务 | 持股情况 | | --- | --- | --- | | | 董事长 | 未持有公司股票 | | 寇相东 徐旭日 | 董事、总经理 | | | 李艳霞 | 董事、副总经理、 | | | | 财务总监 | | | 张通 | 副总经理 | | | 张莎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 | 魏增宝 | 董事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自本公告披露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 ...
同大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7 10:44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证券代码:300321 证券简称:同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14:00 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山东省昌邑市同大 街 522 号)召开,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由公司 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寇相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48,139,46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4.211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48,139,46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4.211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
同大股份: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17 10:44
中国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写字楼 2 座 12-14 层 100004 12-14th Floor, China World O ffice 2, No.1 Jianguomenwai Avenue, Beijing 100004, China 电话 Tel: +86 10 6563 7181 传真 Fax: +86 10 6569 3838 电邮 Email: beijing@tongshang.com 网址 Web: www.tongshang.com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决议,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公告了关 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表决形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024 年 5 月 17 日 14:00 开始,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由 董事长寇相东先生主 ...
同大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19 13:21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 核,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 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 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 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 ...
同大股份: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4-04-19 13:21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信息披露质量,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编制工作的合规性,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同大海岛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结 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席董事会,并要求公司披露其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及原因。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决 议公告中披露。就上述沟通情况、意见及建议均应书面记录并由当事人签字。 第八条 独立董事应对公司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独立董事对年度报 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应当陈述理由、发表 意见,并予以披露。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以及公司的相关制度,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 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三条 在每个会 ...
同大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9 13:21
证券代码:300321 证券简称:同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及电 子邮件方式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董事 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进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讨论审议,本次会 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 并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 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
同大股份: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2024-04-19 13:21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指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广告等期 间费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有偿或无偿的方式直接或间接 地拆借资金、代偿债务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资金、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互 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等。 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的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山东同大海 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公司、公司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所属分、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 ...
同大股份: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2024-04-19 13:21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321 证券简称:同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已经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朋友查阅。 特此公告。 2024 年 4 月 19 日 ...
同大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19 13:21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 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 决策的效率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 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 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 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 审小组组长,另设副组长 1—2 名。 第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