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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森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5 11:54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35 证券简称:迪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贯 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规范公司治理。全体监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认 真审议了各项监事会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均以现场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志杰先生 ...
迪森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15 11:54
监事会议事规则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的组成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设 3 名监事,由 2 名股东代表和 1 名职工代表组成, 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和更换,股东代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和更换。 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三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 6 个月至少召开 1 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 应当在 10 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大会 ...
迪森股份: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15 11:54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迪森热 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 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成员需超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 ...
迪森股份:印章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15 11:54
印章管理制度 第二章 印章的刻制、启用及废止 第四条 公司印章的刻制,由公司审计监察部统一归口管理及授权办理;印 章刻制前必须事先书面报公司审计监察部登记备案;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的其 他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刻制公司各类印章。 未经审批擅自刻制公司各类印章者,一经发现必追究其责任,因私刻印章对 外造成法律纠纷或严重后果者,由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条 印章的刻制按以下程序操作: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包含公司、 子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门)印章的刻制、使用和管理,保证印章使用的合法性、 严肃性和安全性,从上市公司运作规范需要出发,以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为目的,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行政公章、中英文行政公章、法 定代表人印章、公司合同专用章、公司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报关专用章、 董事会印章、监事会印章、工会公章、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章及各部门印章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门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一)由需刻制印章的部门负责人提交《印章刻制申请单》,写明印章 ...
迪森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15 11:54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35 证券简称:迪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 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单日最高 余额不超过 2.5 亿元自有资金额度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证券公司、 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 健型的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等,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含),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4、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 管理公司等 ...
迪森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
2024-04-15 11:54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 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 过半数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 ...
迪森股份: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15 11:54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 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 1 页 共 5 页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的 ...
迪森股份: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15 11:54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 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经营稳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 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 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 等、自愿、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广州迪森热能技 ...
迪森股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15 11:54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成员需超过半 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 ...
迪森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15 11:54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 关义务人的信息披露工作,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 和部门规章以及《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提及"信息"系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或者投资决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 度中提及"披露"系指公司或者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