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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凯材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4 12:17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第六条 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集中管理, 设置多个募集资金专户的, 本公司将说明原因并提出保证高效使用募集资金、 有效控制募集资金安全的措施。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 超募的资金也应当存放于专户。 第七条 本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 1 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 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 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协议至少应 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 (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该专户涉及的募集资金项目、存放金额; (三) 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 万 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 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或者独立财务顾问; (四) 商业银行每月向公司出具银行对账单, 并抄送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 顾问; (五) 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专户资料; 公司应当在上述协议签订后及时公告协议主要内容。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
飞凯材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4 12:17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 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 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应不少于两名, 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担任的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即召集人)一名, 由作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担 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的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 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动失去委员资 ...
飞凯材料: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进展的公告
2023-10-24 12:17
| 证券代码:300398 |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 公告编号:2023-109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078 | 债券简称:飞凯转债 | |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3 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的 议案》,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保证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 常开展,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于 2023 年度向 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3 亿元(或等值外币)(含,该 额度含 2023 年前已履行但尚未全额归还的融资款项)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可 循环使用。 针对上述综合 ...
飞凯材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4 12:17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 优化董事会组成, 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指薪酬与考核的范围为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 应当在董事 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 并进行披露。 第四章 决策程序 2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 ...
飞凯材料:关于修改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制度的公告
2023-10-24 12:17
| | | | 10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修改 | 是 | | --- | --- | --- | --- | | 11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 修改 | 是 | | 12 |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 修改 | 是 | | 13 | 《信息披露制度》 | 修改 | 否 | | 14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 修改 | 否 | | 1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 修改 | 否 | | 16 | 《内部审计制度》 | 修改 | 否 | | 17 | 《对外担保制度》 | 修改 | 是 | | 1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 制定 | 否 | 本次修改的《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 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信 息披露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内 部审计制度》和制定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本次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 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关 ...
飞凯材料: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4 12:17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除本条规定外, 本制度所称的本公司均指本公司及纳入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 围的子公司。 第二章 资金往来事项 第五条 公司可以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的交易包括: 1 第一条 为规范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 避免本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它关联方占用本公司资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及纳入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公司在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发生 经营性资金往来时, 应当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明 ...
飞凯材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4 12:17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 保 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公允性,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1 第二条 关联交易的定义: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定义见下文第 三条)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 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三) 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 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 (五) 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 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 ...
飞凯材料: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4 12:17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一般规定 1 第六条 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控股及参股子公司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应根据其任职 单位的实际情况, 各自制定相应的内部重大信息上报制度, 以确保公司董事会和 董事会秘书能及时了解有关信息。 第七条 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在信息披露前, 应当将 该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不得泄漏公司的内幕信息, 不得进行内幕交 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第八条 公司(包括各部门、分支机构、公司控股或参股公司)发生或即将发生以下情形时, 负 有报告义务的相关人员应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予 以报告有关信息。具体包括: (一) 董事会决议; (二) 监事会决议; (三) 召开股东大会或变更召开股东大会日期的通知; (四) 股东大会决议; (五) 独立董事声明、意见及报告; 3 (六) 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会议通知、议案和决议; (七) 有关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应当及时报告: 1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该交 易涉及的资产总额 ...
飞凯材料: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0-24 12:17
| 证券代码:300398 |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 公告编号:2023-106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078 | 债券简称:飞凯转债 | |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内容修改原因 | | 决,该项表决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 | 该项表决,该项表决须经出席股东大会 | | --- | --- | --- | | | 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公司为控 | 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 | | |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 过。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 | |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应 | 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 | | 当提供反担保。 | 制人及其关联方应 ...
飞凯材料:内部审计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4 12:17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内部审计工作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 由董事会领导, 是公司内部审计最高管理 机构, 负责批准审计制度的相关实施细则、认可审计报告, 管理和监督 公司审计部的内部审计工作, 对董事会负责并汇报工作。 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工作时, 应当履行的主要职责包括: (六) 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法律法规和本所相关规定中涉及的 其他事项。审计委员会应当就其认为必须采取的措施或者改善的事项向 董事会报告, 并提出建议。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 计制度, 加强内部审计工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实施内部监督, 依法检查会计账目及相关资产, 监督企业财 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的活动。 第三条 公司实施内部审计制度, 以促使各职能部门和各分公司加强内部管理, 遵守国家财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