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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利科技(30039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15 11:01
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董事可以兼任公司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公司总经理或者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董 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担任。董事会秘书除应符合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外,还应当熟悉履 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1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单数,且不少于 3 名,其中审计委员 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 会成员过半数为独立董事,并且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还 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
天利科技(300399)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5 11:01
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 年 7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搭建的互动易平 台,规范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 资者交流,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二条 公司在深交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信息发布 及回复的总体要求。 (三)不得涉及不宜公开的信息。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 者提问时,不得涉及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 密、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的信息。公司对供应商、客户等负有保密义务的,公司 应当谨慎判断拟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是否违反保密义务。 (四)充分提示不确定性和风险。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 者提问时,如涉及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应当充分提示相关事项可能存在的不确定 性和风险。 (一 ...
天利科技(30039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5 11:01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他人(含控股子 公司)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 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担保风险。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措施防范风险,反担 保的提供方应具备实际履约能力。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 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 关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天利科技股 份有限 ...
天利科技(30039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5 11:01
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稳定及股东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未连任、辞职、被解除职务、退休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可在任期届满前辞职,辞职时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说明辞职原因。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职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 露有关情况。 如涉及独立董事辞职,需说明是否对公司治理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如因 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或者独立董事辞职导致独立董 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或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时,在改选出 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 ...
天利科技(300399) - 公司章程(2025年7月)
2025-07-15 11:01
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7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成立的股 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在原北京无线天利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在上饶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000785541009C。 1 | 第一章 总 则 3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4 | | 第三章 股 份 4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6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7 | |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7 | |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 ...
天利科技(300399) - 董事长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15 11:01
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工作细则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公司经营决策和日 常管理的有机衔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长职位,并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长 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二章 董事长的职责与权限 第三条 董事长的任职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 (三)行使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权,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法定 代表人签署的文件; (四)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 (五)定期与公司经营班子进行沟通交流, ...
天利科技(300399) -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15 11:01
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2名。 第四条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即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的1/2以上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独立董事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 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有关资料的整理及准备、会议组织和 决议落实等事宜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1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提名、薪酬和考核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运作规范》及 《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天利科技(30039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2025年7月)
2025-07-15 11:01
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 (2025年7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 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江西天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子公司可结合自身业 务需要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执行年度报告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会计 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应遵照本制度履行 选聘程序。上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 定审计业务的,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 东会审议通过前聘请会计师 ...
天利科技(30039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5 11:01
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 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 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 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 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树立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 ...
天利科技(300399)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2025-07-15 11:01
证券代码:300399 证券简称:天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2号 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天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的职责,同步《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鉴于审计委员会职责调整,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并制定和修订了部分制度。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