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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光防雷(300414)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4 14:32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 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 识及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的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 (二)最近 3 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 3 年受到过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3 次以上通报批评; (五)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之一的; (六)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
中光防雷(300414)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4 14:32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及《公司章程》等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对公司经济活动实施的内部监督,即 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分公司、公司各职能部门及相关人员所进行的一种独 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 第三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依据本制度,制定相关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 第四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为审计部,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审计部由董事会 下设的审计委员会领导,向审计委员会负责和报告工作,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和指导,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审计部设经理一名,负责审计部所有统筹 及管理工作。审计部经理下设审计专员两名,负责具体的审计工作。 内部审计的宗旨:通过开展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运用系统化和规范化 的方法,对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进行评价,提高运作效率 ...
中光防雷(300414)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4 14:32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根据《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本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重大事 件"),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包括下列信息: (一)与公司业绩、利润分配等事项有关的信息,如财务业绩、盈利预测、 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二)与公司收购兼并、资产重组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三)与公司股票发行、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四)与公司经营事项有关的信息,如开发新产品、新发明,订立未来重 大 ...
中光防雷(300414)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4 14:32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投资行为,建立规范、有效、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机制,降低对外投资风险, 提高对外投资效益,避免投资决策失误,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以及《四川中 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盈利或保值增值 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包括: (一)委托理财;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二)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进行非股权类的投资; (三)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 (四)股权类投资; (五)债权债务重组; (六)法律所允许的其他投资。 第三条 公司投资应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规划和发展思路,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有利于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培育核心竞 争力。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提出及审批权限 第四条 公司在决定对外投资时, ...
中光防雷(300414)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4 14:32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两个月内召开。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 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和《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 ...
中光防雷(300414)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4 14:32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特设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公司设立的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 中独立董事三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委 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六 ...
中光防雷(300414) - 内部控制评价办法(2025年4月)
2025-04-24 14:32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有章可循、确保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落到实处,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内部控制评价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其授权机构对内部控制设计 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综合评估的过程。 第三条 内部控制评价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由审计部与内部控制评价 工作组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母公司、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内部控制评价原则 第五条 内部控制评价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和独立性原则,确保评价工作标 准统一、客观公正。 全面性,是指评价工作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公司的各种业 务和事项。 重要性,是指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高风险领域。 独立性,是指评价工作应当与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相互分离。 第三章 内部控制评价内容 第六条 内部控制评价的内容包括:内部控制设计是否合理;内部控制运行 是否有效。 第七条 内部控制环境评价的主要内容:治理结构是否形同虚设;发展战略 是否可行;机构设置是否重叠;权责分配是否明晰;不相容岗位是否分离;人力 资源政策和激励约 ...
中光防雷(300414)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4 14:32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组织及董事行为及操作规则,充分发挥董事会的作用, 督促董事正确履行其权利和义务,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作为董事及董事会运 作的行为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受股东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 司的法人财产。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 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独立董事中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事务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和各专 业委员会印章。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 ...
中光防雷(300414)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4月)
2025-04-24 14:32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 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五条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