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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密控股(30047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3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职工代表董事1名。 第四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行使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职权。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规范董事的行为,理顺公司管理体 制,明晰董事会的职责权限,建立规范化的董事会组织架构及运作程序,保障公 司经营决策高效、有序地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议 事及表决程序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七)拟订公司重 ...
中密控股(30047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3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管理, 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 为,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 第四条 公司提供担保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对外披露,担保事项属 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 的担保; (二)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连续十二个月 ...
中密控股(300470) - 董事会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3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与 ESG 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发展与 ESG 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战略发展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 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发展与 ESG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发展与 ESG 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 1 名独 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发展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发展与 ES ...
中密控股(300470) - 关联交易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3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公 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使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人 (一)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 人或其他组织(公司与本项所列法人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而形成本项所 述情形的,不因此构成关联关系,但该法人的董事长、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 属于公司董事、监事 ...
中密控股(30047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3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 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 公 ...
中密控股(30047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3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存 放、管理与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 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 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 第四条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 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 争能力和创新能力。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 ...
中密控股(30047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3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产生程序,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组成结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 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形成明确的审查意 见,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1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 ...
中密控股(30047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3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 使权益条件成就;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中密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
中密控股(30047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3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强 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中 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委 员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 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委员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当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制度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委员任职期 间,董事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 ...
中密控股(300470)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2:43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工 作职责和程序,保证其认真行使职权、履行忠实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与任职条件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 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并取得国内证券交易所规定 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 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