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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力科技: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25 11:54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合法、科学、规范、高效地行使 决策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光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使 职权,并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事务部(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 事会秘书兼任证券事务部负责人,负责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 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五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会议召集人应当充分征求各 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 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七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 ...
光力科技: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3-12-25 11:54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为, 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1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包括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代表公司的人员)及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简洁明了、通俗 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能保证披露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第三条 公司依法披露信息,应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深圳证券交 易所登记,并在中国证监会指 ...
光力科技: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3-12-25 11:54
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 年 2 月 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上述有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 立意见。 | 证券代码:300480 | 证券简称:光力科技 | 公告编号:2023-076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197 | 债券简称:光力转债 | |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召开了第 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
光力科技: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实意见
2023-12-25 11:54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光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 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实意见如下: 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 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实意见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 ...
光力科技: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12-25 11:54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改 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及《光力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 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视重要性程度可以 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公 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 ...
光力科技: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25 11:54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加强董事会的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充分发挥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独立性、有效性,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 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前款所指会 ...
光力科技: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3-12-25 11:54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序号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 | --- | --- |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52,070,209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2,126,671 | | | 元。 | 元。 | | 2 |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352,070,209 股, |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352,126,671 股, | | |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352,070,209 股。 |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352,126,671 股。 | | 3 | 第四十三条 公司发生下列关联交易行为,须 | 第四十三条 公司发生下列关联交易行为,须 | | |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 (一)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供 | (一)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供 | | | 担保除外)金额超过 3,000 万元,且占公司 | 担保除外)金额超过 3,000 万元,且占公司 | | |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 |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 | | | (二)公司在连 ...
光力科技: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5 11:54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在公司 310 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本次监事会应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实 际参与表决监事 3 人,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 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娟主持,会议审议了会议通 知所列明的以下事项,并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完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 二批次 38,975 股股份登记工作;另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自 2023 年 11 月 13 日进 入转股期,截至 2023 年 12 月 20 日止可转债转股新增公司股份 17,487 股,公司 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352,070,209 元变更为 352,126,671 元,公司总股本由 352,070,209 股增加至 352,126,671 股。同时根据《公司 ...
光力科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
2023-12-25 11:54
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预留授予部分第 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的 法律意见 致: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光力科技"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光力科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并已出具了《北京海润天睿律 师事务所关于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 律意见》等法律意见。 现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就光力科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以下简称"本次 调整")、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以下简称"本次归属")暨部 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以下简称"本次作废") ...
光力科技: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3-12-25 11:54
公司简称:光力科技 证券代码:300480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3 年 12 月 | 一、释义 3 | | --- | | 二、声明 4 | | 三、基本假设 5 | |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6 | |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8 | | 六、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10 | | 光力科技、本公司、公司、上 | 指 |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市公司 | | | | 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 | 指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激励计划 | 指 | 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 限制性股票 | 指 |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 | | | | 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本公司股票 | | 激励对象 | 指 |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员工 | | 授予日 | 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