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nhe TECH.(300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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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合科技(30049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规则
2025-08-27 11:52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 第四条 公司根据需要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以提议 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通知至少应于会议召开前三日送达(包括专人、邮 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全体独立董事。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知时 限可不受本条款限制。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通过现场、视频、电话或其他能够保证全体参 会人员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方式召开。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规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规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 责,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 ...
通合科技(30049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08-27 11:52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做好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等证 券违法违规行为,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 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董 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 意见。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范围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涉及公 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 ...
通合科技(300491) - 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2025-08-27 11:52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的负责人,董秘办公室为公 司处理投资者投诉的部门,负责协调各部门及时处理投资者的投诉,并指定专门 人员负责处理投资者投诉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投资者投诉处理流程,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 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 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5 号)等文件要求以及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的首要责任,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 题,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处理投资者涉及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公司治理、 投资者权益保护等的相关投诉 ...
通合科技(300491)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7 11:5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内部运作,确保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勤勉高效 地履行职责,根据《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除 董事会秘书以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修订)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及职工代表董事的董事人数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三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济 管理能力、决策能力和行政执行能力; (二) 具有知人善任、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内外关 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 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 的生产经营能力,并掌握国家 ...
通合科技(30049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11:52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修订) 二〇二五年八月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依法成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确保董事会能够高效规范运作和科学决 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应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履行其职责。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 事职责的基本方式。凡属《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均应通过 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的形式来实施,其他机构和董事个人均不能越过董事会而单 独行使董事会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四条 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向股 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条 公司 ...
通合科技(30049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11:52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修订)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一条 为规范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本规 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 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 ...
通合科技(30049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7 11:52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 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董事会秘书办 公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公开信息披露的制作工作,负责统一 办理公司应公开披露的所有信息的报送和披露手续。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第五条 ...
通合科技(30049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7 11:52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水平,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 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 规定,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任何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独 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 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 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 ...
通合科技(300491)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27 11:52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四条 股东会仅选举一名董事时,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投票程序 第六条 为确保独立董事当选符合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 应当分别进行,均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具体操作如下: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选举独立董事时,出席会议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 乘以该次股东会应选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该部分投票权只能投向该次股东会的独 立董事候选人。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 充分行使权力,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出席会议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 数乘以该次股东会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该部分投票权只能投向该次股东会 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二名以上董事时,出 ...
通合科技(300491) -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2025-08-27 11:52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四) 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候选人不得存在下列任一情形: (一) 《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 在学术、专业资格或有关经验方面符合其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 的其他要求; 第一条 为保证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职责和权限,规范董事会秘书工作行为,保证董事会 秘书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 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 作职权,并获取相应的报酬。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是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的自然人,其 任职资格包括: (一) 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丰富的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工作经验; (二) 具备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