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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合科技(300491)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08-27 11:52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不得为《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 第六条 公司的关联参股公司(不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控制的主体)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的,公司可以向该 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但应当经全体非关联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还应 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 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利益,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 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 ...
通合科技(300491) - 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2025-08-27 11:52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违规情形、重大风险或者内部审 计机构没有按前款规定提交检查结果报告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应 当在收到报告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报告并公告。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 ...
通合科技(30049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7 11:52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创业板上市规则》《规范运作 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体现公开、公 平、公正原则,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不得出 现以下情形: (一)透露或发布尚未公开的重大信息,或者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的信 息;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透露或者发布含有误导性、虚假性或者夸大性的信息;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三)选择性透露或者发布信息,或者存在重大遗漏;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 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
通合科技(300491)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08-27 11:52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提高 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 露工作中的作用,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法律、法规、规章、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以及《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工作的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 和义务,勤勉尽责,积极配合公司完成年度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工作,确保公司年 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第三条 公司管理层应配合独立董事做好年报相关工作,保证所提供信息的及 时、准确、完整,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得干 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 第六条 公司财务总监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独立董事书面提交 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材料。独立董事应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 前,与年审 ...
通合科技(300491)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7 11:52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 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和突出主业、提 高公司核心竞争力需要而依法设立、投资的、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公司,包 括: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法人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股比例在 50%以上, 或虽未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 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本制度所称"参股公司"是指公司持股比例未达到 50%且不具备实际控制权 的公司。 "控股子公司"与"参股公司"在本制度中合称"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应按照本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 ...
通合科技(300491)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08-27 11:52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年修订) 第一条 为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资金行为,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建立起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 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资金 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与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所界定的关联方 具有相同含义,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 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代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 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 金,有偿或无偿、直 ...
通合科技(30049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7 11:52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 场秩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 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二十条规定的自然 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股票,视作本人所为,也应遵守 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总监。 第四条 公司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内幕交 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
通合科技(30049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7 11:52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 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授权,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三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 简称"子公司")。 第四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 于债务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 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及质押。 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下列一般原则: (一) 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七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对象仅限于独立的企业法人。 第八条 公司提供担保的种类仅限 ...
通合科技(30049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7 11:52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信息披露行为,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 的信息披露管理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制定 本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根据相 关规定,公司应该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公司或者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和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在符合条 件媒体上公告信息。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相关信息披露的义务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 东或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重 组、再融资、重大交易、破产事项等有关各方,为前述 ...
通合科技(300491)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08-27 11:52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 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维护公司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企 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 的事项,不论是否收受价款。 (一) 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 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 人或其他组织; (三) 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 (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