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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澜股份: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6月)
2024-06-14 08:11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 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 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公司 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五条 公司应当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机 构合法运作和科学决策,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培育良 好的企业精神和内部控制文化,创造全体职工充分了解并履行职责的环境。公司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六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为审计 ...
高澜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14 08:11
2. 本次董事会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 证券代码:300499 证券简称:高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李琦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6 月 9 日以专人 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 3. 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 4. 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李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董事会。 5.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为规范公司选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根 据《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 ...
高澜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6月)
2024-06-14 08:08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 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 务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证券监督 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及《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 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 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 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 ")审核,报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 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
高澜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6 10:58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证券代码:300499 证券简称:高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14:30 2. 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南云五路3号公司四楼 大会议室。 3.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 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李琦先生主持,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 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 ...
高澜股份: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16 10:58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五月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 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 务所接受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 师出席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 决结果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按照《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合规、 真实、有效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 及重大遗漏,并对本法律意见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依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 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和 ...
高澜股份: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更新)
2024-05-15 11:24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南云五路 3 号) 2023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注册稿更新) 保荐人(主承销商)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4 室) 二零二四年五月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公司声明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本募集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 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本募集说明书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1 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 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要求编制。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 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募集说明书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说明,任何与之不一致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投 ...
高澜股份: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变更签字会计师的专项说明
2024-05-15 11:24
原担任发行人本次发行的签字会计师滕海军、吴泽敏和梁肖林因内部工作调 整及个人工作安排原因,不再负责发行人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故不再 担任发行人签字会计师。现委派甘声锦、连磊作为本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 计机构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甘声锦、连磊。 二、变更后签字人员基本情况 甘声锦,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审计业务,1999 年成为中 国注册会计师,具备多年上市审计服务经验,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为 420900654114。 连磊,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审计业务,2022 年成为中国 注册会计师,具备多年上市审计服务经验,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为 310000063433。 三、承诺情况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 变更签字会计师的专项说明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澜股份"、"发行人"或"本 公司")2023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已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2023 年 10 月 24 日, 中国证 ...
高澜股份: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重大事项之专项说明及承诺函
2024-05-15 11:24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会后重大事项之专项说明及承诺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澜股份"、"发行人"或"公 司")2023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已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2023 年 10 月 24 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10 号)。 发行人于 2023 年 11 月 1 日对高澜股份 2023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项目自通过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议之日(2023 年 8 月 23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 日期间相关会后事项出具了会后事项专项说明及承诺函。2024 年 4 月 26 日 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交所的会后事项 监管要求,本次针对发行人自前次会后事项承诺函签署日(2023 年 11 月 1 日) 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期间相关会后事项具体说明如下: ...
高澜股份: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变更签字律师的专项说明
2024-05-15 11:24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澜股份"、"发行人"或"公 司")2023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已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2023 年 10 月 24 日,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10 号)。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作 为保荐人承担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律师事务所为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本次变更前,签字律师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邹云坚 律师、黄楚玲律师,现变更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邹云坚律师、黄超颖律师。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 变更签字律师的专项说明 一、变更原因 原签字律师黄楚玲因个人原因从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离职。 经核查,上述变更事由属实。 二、变更后签字人员基本情况 黄超颖,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律师执业证 ...
高澜股份: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2024-05-15 11:24
2024 年 5 月 16 日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发行的审计机构。本次 变更前,签字会计师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滕海军、吴泽敏、梁 肖林,现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甘声锦、连磊。变更原因为: 原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签字会计师滕海军、吴泽敏和梁肖林因内部工作调整及个 人工作安排原因,不再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故不再担任公司签 字会计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 件:《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项目变更签字会计师的专项说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 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变更签 字会计师的专项说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州高澜节能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变更签字注册会计 师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300499 证券简称:高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0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