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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美星(300509) - 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2:32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会网络投票行为,便于股东行使表决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 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股东会网络投票是指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交所交易系 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公司可以选择使用现 场投票辅助系统收集汇总现场投票数据,并委托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信息公司")合并统计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数据。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以外,应当向股东提供安全、经 济、便捷的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公司股东会现场会议应当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日召开。 第 ...
新美星(300509)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2025-11-28 12:32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2025 年 11 月)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指在公司担任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并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领取的相应报酬。不包括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或在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依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相关 薪酬制度规定领取的薪酬。 第四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同行业、同地区薪 酬水平相符; (二)体现"责、权、利 "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 小相符;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 惩挂钩。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合理确定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及支付方式,保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有效 地履行其相应职责和义务,提高企业经营 ...
新美星(30050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2:32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 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 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年报审计 机构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相关的 ...
新美星(30050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2:32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之前提出辞职。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 任生效,董事会将在 2 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务,但存在相关法规 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 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 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 士。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 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 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 有限 ...
新美星(300509)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2:32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 公司")及子公司的证券投资行为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 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公司及公司控 股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主体,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和收益最大化为原则,在证券市场投资有价证券的行为。 证券投资具体包括新股配售、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二级市场 投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委托理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原则上不得实施套期保值以外的期货等金融衍生品交易类投资项目及以投机为目 的的证券二级市场交易等高风险投资项目;从事股票、期货、期权等高风险的投 机活动(按照国资股东统一 ...
新美星(30050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2:32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 公司股份。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 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 违规的交易。 第四条 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
新美星(300509) -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2:32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遵循企业的发展战略; (三)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2025 年 11 月)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控制,防范和化解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有 关人员共同实施的、旨在合理保证实现以下基本目标的一系列控制活动: (四)确保财务报告及管理信息的真实、可靠和完整; (五)保障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三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 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 ...
新美星(30050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2:32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公司本身外还包括: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 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 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 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公司及上述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本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 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息"),并应 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四条 董事、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配合董事会秘书信 息披露相关工作,为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履行职责提供工作便利, 财务负责人应当配合董事会秘书在财务信息披露方面的相关工作,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和公司管理层应当建立有效机制,确保董事会秘书能够第一时间获悉公司 1 重大信息,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公平性和完整性。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
新美星(30050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2:32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四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需要遵照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原则完成。 (一)及时性是指发生本制度规定的交易内容和其他重大事项,需要按照本 制度规定的时间进行上报; (二)准确性是指上报到公司各相关部门、财务部门及董事会秘书的资料要 准确,不得有数据错误; (三)完整性是指上报相关事项材料时,须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内容完整地上 报交易信息和资料,不得有遗漏。同时须按照累计计算原则,将截至该笔交易结 束时,连续十二个月内的同类下的相关各项交易累计的总额同时进行上报。 第二章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 1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确保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充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特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以下称"本制度")。 ...
新美星(300509) - 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2:32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 管理工作,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切实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 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二章 市值管理目的和基本原则 第三条 上市公司质量是公司投资价值的基础和市值管理的重要抓手。公司 在开展市值管理过程中,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 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推动经营 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和透明度,使公司价值得以充分实现,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 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