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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美星(30050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2:32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公司本身外还包括: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 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 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 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公司及上述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本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 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息"),并应 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四条 董事、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配合董事会秘书信 息披露相关工作,为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履行职责提供工作便利, 财务负责人应当配合董事会秘书在财务信息披露方面的相关工作,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和公司管理层应当建立有效机制,确保董事会秘书能够第一时间获悉公司 1 重大信息,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公平性和完整性。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
新美星(30050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2:32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四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需要遵照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原则完成。 (一)及时性是指发生本制度规定的交易内容和其他重大事项,需要按照本 制度规定的时间进行上报; (二)准确性是指上报到公司各相关部门、财务部门及董事会秘书的资料要 准确,不得有数据错误; (三)完整性是指上报相关事项材料时,须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内容完整地上 报交易信息和资料,不得有遗漏。同时须按照累计计算原则,将截至该笔交易结 束时,连续十二个月内的同类下的相关各项交易累计的总额同时进行上报。 第二章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 1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确保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充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特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以下称"本制度")。 ...
新美星(30050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2:32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 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关于进一 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证券期 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 、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客观、真实、 准确、完整地介绍 ...
新美星(300509) - 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2:32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 管理工作,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切实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 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二章 市值管理目的和基本原则 第三条 上市公司质量是公司投资价值的基础和市值管理的重要抓手。公司 在开展市值管理过程中,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 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推动经营 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和透明度,使公司价值得以充分实现,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 期的 ...
新美星(30050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2:32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 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子公司(包括公司直 接或间接持股 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 以及 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参股公司 ")。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工作,董事会秘 书组织实施;公司其他部门、子公司、参股公司的负责人为其管理范围内的保密 工作责任人,负责其涉及的内幕信息的报告、传递等工作。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内幕 信息管理工作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 ...
新美星(300509)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2025-11-28 12:32
2025 年 11 月 | 第一章 | 总则 | 2 | | --- | --- | --- | | 第二章 | 公司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 | 第三章 | 股份 |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7 | | 第一节 | 股东 | 7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0 |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1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4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8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1 |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26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26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30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34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7 |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9 |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1 |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
新美星(30050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2:32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及《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下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 ")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 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董事会不得在股 东会决定前委任会计师事务所。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
新美星(300509)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8 12:32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 公司的管理,建立有效的管控与整合机制,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有序健康发展 ,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 或市场业务需要而依法设立的由公司投资的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公司。子公 司设立形式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为 100%。 (二)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股在 50%以上,或未达到 50%但能够决定 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即纳入 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作为出资人,依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和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 ...
新美星(300509)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2:32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防范和控制风险,加强对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具体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是指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在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 险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 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视同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适用本制度,但未经公司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 务。 ...
新美星(300509)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2:32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提高内部审计工作 质量,明确审计责任,促进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江苏 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司及子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 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 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有效的控制 成本,改善经营管理,规范和控制经营风险,增加公司价值。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的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他有关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