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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美星(300509) - 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2:32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决策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化、投入 产业效益化。 第三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各控股公司的投资事项管理。 第四条 本管理制度的投资行为包括:生产类固定资产投资、重大技术改造 、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的研究开发等对内投资;委托贷款、证券投资及公司以现 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公司可支配的资源,通过合作、联营、兼并或购买 股权、债券等方式向其他企业进行的,以获取长期收益为直接目的的对外投资 。 第五条 投资项目的选择应以本公司的战略方针和长远规划为依据,综合考 虑产业的主导方向及产业间的结构平衡,以实现投资组合的最优化。投资项目 应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并提供准确、详细资料及分析,以确保资料内容的可靠 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六条 投资部为公司投资管理的主管部门。对外投资由投资管理部门会 同市场管理部门进行前期调研和后期效益评价;对内投资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会同市场管理部门进行前期调研,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后期的效益评价。 投资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的投资 ...
新美星(300509) - 关联交易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2:32
3、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等价、有偿的基本 商业原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 各关联方发生之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依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和处理关联交易时,须遵循贯彻以下原则: 1、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2 、对于必须发生之关联交易,须遵循如实披露的原则;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 (2025 年 11 月) 4、公司在进行关联交易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5、在必需的关联交易中,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应当执行《公司章程》规定 的回避表决制度。 第二章 关联方与关联交易的确认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1、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 (3)由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 ...
新美星(300509) - 印章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2:32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印 章管理,规范公司印章的制作、管理及使用,避免印章管理和使用中的不规范行 为,有效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专用章、 财务专用章、董事会印章、部门印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印章的管理和使用。公司的分公司以及 控股子公司参照本制度执行,其印章的启用、变更、废止情况应当报公司综合管 理部备案。 第二章 印章的刻制与使用 第四条 印章刻制的审批权限: (一)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刻制,由公司综合管理部提出申请,经 总经理审核,法定代表人批准。 (二)财务专用章的刻制,由财务管理部提出申请,经公司财务总监审核, 总经理批准。 (三)董事 ...
新美星(300509) - 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2:32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5年11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包括 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江苏新美星包装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所界定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占用公司资金"(以下称"资金占用"),包括: 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种情况。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 关联交易所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 ...
新美星(30050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12:32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的决策行为和运作程序,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 科学化,建立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规律和要求的公司治理机制,完善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新美星包装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不以公司的其他 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对股东会和全体股东负责。 第二章 董事 第三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 务。董事任期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 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 ...
新美星(30050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2:32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货币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 有效实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应当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 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募集资金的日常管理,包括专用账户的开立及管理,募 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台账管理;证券事务部负责与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及变更 有关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 第四条 公司应按照《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以及 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履行募集资金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 第五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 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其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投资境外项目的,公司及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应当采取有效 1 措施,确保投资于境外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规范性,并在募集资金存 放、 ...
新美星(30050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12:32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年11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上市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当在《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 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 ...
新美星(30050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2:32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条 为了加强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对外担保的决策和审核工作,确保公司规范化运作,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 ",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 额之和。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决议。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应遵循的原则 (一)符合法律、法规及《章程》所 ...
新美星(30050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2:32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 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 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 的,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的"国家秘密",是指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 ,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 员知悉,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 信息 ...
新美星(300509)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2:32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 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新美星 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请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设立由董事会秘书领导的证 券事务管理部门,委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证券事务 代表应当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 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职责, 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所负有的责任。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