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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冠股份:12月5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12-05 08:55
Group 1 - The core point of the article is that Jinguang Co., Ltd. (SZ 300510) announced the convening of its seventh fifth board meeting on December 5, 2025, to discuss various proposals, including the call for the second extraordinary shareholders' meeting of 2025 [1] -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5, Jinguang's revenue composition is as follows: 53.96% from power distribution and control equipment, 28.25% from instrument manufacturing, 9.09% from charging pile manufacturing, 8.28% from other industries, and 0.43% from energy storage business [1] - As of the report date, Jinguang's market capitalization is 3.6 billion yuan [1]
金冠股份(300510) - 金冠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12修订)
2025-12-05 08:46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内部机构、规范议事方式及决策程序,促进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 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受股东会委托,负责 经营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内部机构设置、召 集、召开、议事及表决程序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第二章 董 事 第四条 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 ...
金冠股份(300510) - 金冠股份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12修订)
2025-12-05 08:46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 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 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较强的综合素质,在电网设备行业或 公司经营管理、战略管理、ESG 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 第五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 长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和企业管治(ESG)的管理水平,增强公司核心竞争 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策的质量,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 ...
金冠股份(300510) - 金冠股份内幕信息保密及内幕知情人登记备案的制度(202512修订)
2025-12-05 08:46
第四条 公司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教育培训,确保内幕信 息知情人明确自身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其范围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 其衍生品种在交易活动中的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且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或网站上正式公开的信息。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保密及内幕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的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2025 年修 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吉林省金 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 ...
金冠股份(300510) - 金冠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12修订)
2025-12-05 08:46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吉林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工 作的管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 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 ")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除非文中另有所指,本制度所称应披露的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影响投资 者决策或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相关法律法 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监管规则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 第三条 公司应按照《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应披露的信息, 并按照有关规定将信息披露文件抄送中国证监会、公司住所地证 ...
金冠股份(300510) - 金冠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12修订)
2025-12-05 08:46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 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 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 控制权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任何其他单位或 个人提供的担保、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 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四条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公司分支 机构不得对外担保,子公司未经公司批准不得对外担保。非经公司依照法律及公 司章程履行批准程序,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 ...
金冠股份(300510) - 金冠股份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2-05 08:46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公司治理,加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 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吉林省金 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另有规定外,出现下列 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 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 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 ...
金冠股份(300510) - 金冠股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12修订)
2025-12-05 08:46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 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吉林省金冠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 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同时 通报董事会秘书的制度。 第三条 当董事会秘书需了解重大事项的情况和进展时,相关部门及人员应 予以积极配合和协助,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回复,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包 ...
金冠股份(300510) - 金冠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12修订)
2025-12-05 08:46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 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有利 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不得用于开展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委托 贷款等财务性投资以及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 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或者其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 得操控公司 ...
金冠股份(300510) - 金冠股份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本)
2025-12-05 08:46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吉林省金冠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权、责、利对等原 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中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 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董事会和《公司章程》认定 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以公司经营指标和综合管理为基础,根据 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分管工作的职责以及工作目标,进行年度综合考核确定, 并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 (二)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