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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亚股份(300512) -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09:01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印章使用范围及管理职责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的适用范围包括: (一) 公司及子公司公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上报国家机关、政府部门或 行政部门的公函和文件,以公司名义出具的证明、函件、下发的各 类内部文件以及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各类协议、合同等有法律约束力 的文件。 (二) 法定代表人印章及授权代表人签字章:适用于由公司及子公司法定 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章的文件、协议、合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统计报表、申报材料等。 (三) 财务章:包括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银行预留印鉴等,适用于 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对外开具发票、银行票据及其他财务凭证等。 (四) 合同专用章:适用于以公司及子公司名义签订的不需要使用公司及 子公司公章情形的各类协议、合同等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五) 董事会印章:适用于以董事会名义出具的公告、报告、文件、函件 等。 第三章 印章刻制与颁发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的制发、 管理及使用,防范印章管理和使用中的不规范行为,根 ...
中亚股份(30051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09:01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 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
中亚股份(30051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09:01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召集人不能或者无法履行职责时, 由指定一名其他成员代为履行职责。当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成员 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成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 指定一名成员履行召集人职责。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成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成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按照上述 三至五条规定补足成员人数。 第七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提名委员会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 组织等工作。 1 提名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负责提名委员会决策所需的信息收集和文件起草 等工作,负责筹备提名委员会会议。工作小组成员由提名委员会聘任。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部 ...
中亚股份(30051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09:01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息 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 ...
中亚股份(30051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09:01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规范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保证公司的财务安全,加强公司银行信用和担保 管理,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创业板规范运作》)等法律、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杭州中亚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及各子公司 相互之间、公司及子公司为第三方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及其它方式的担保。 第四条 公司对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对外提供担保。未 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对 ...
中亚股份(30051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09:01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应根据 相关法规和本制度,在发生或即将发生与公司相关的重大事件时,及时告知董事 会秘书,履行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信息报告义务人在信息尚未公开披露前,负有 保密义务。 第二章 公司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得到有效传递和审核控制,并及时、准 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杭州中亚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的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会议、重大交易信息、关联交易信息、重大事 件以及前述事项的持续进展情况等。 ...
中亚股份(30051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09:01
第二章 董 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 和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凡有《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董 事。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五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 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
中亚股份(300512) -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09:01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科学性,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部门规章和《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设立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战略决策委员会对 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 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成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成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按照本工 作细则本章规定补足成 ...
中亚股份(300512)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09:01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 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 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 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 响。 第四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最多在三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 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 ...
中亚股份(300512) -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09:01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接待和推广的行为,促进公司与投资者、潜在 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特定对象等主体之间的良性关系,加强公司与外 界的交流和沟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 业板规范运作》)以及《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所述的特定对象,是指比一般中小投资者更容易接触到信息 披露主体,更具信息优势,且有可能利用有关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或传播有关信息 的机构和个人,包括:(一)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 人及其关联人;(二)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三)持有、控制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四)新闻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及其关联人;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单位或个人。 第二章 目的和遵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