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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亚股份(300512)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09:01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财 的交易行为,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股东和公司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规范性文件、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上市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 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 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需上报公司审批,未经审批不得进行任何委托理财活动。 第四条 公司及子公司委托理财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
中亚股份(30051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09:01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 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及《杭州 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 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 ...
中亚股份(300512) - 投资和融资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09:01
第二章 投融资决策范围 第五条 依据本管理制度进行的投资事项包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投资和融资(以下 简称"投融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投融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 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相关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投融资决策管理的原则:决策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化。 第三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相应投融资事项的管理、实施、推进和监控; 必要时以项目组的形式进行投资项目的规划、论证以及年度投融资计划的编制。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在实施投融资事项时,应当遵循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全体 股东利益的原则,与实际控制人和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并保证公司人员 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公司应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 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 ...
中亚股份(300512)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09:01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加强对控股子 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监督管理,指导子公司管理活动,促进其规范运 作,降低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整体运行效率和抗 风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 要依法设立或收购兼并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其形式包括: (一)公司独资设立或全资收购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有其 50%以上股 份的公司; (三)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虽持有其股份低于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的企业; (四)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虽持有其股份低于 50%,但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 ...
中亚股份(30051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09:01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两个月内召开。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合法行使权力,科学决策,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部门规章、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公司在 ...
中亚股份(30051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09:01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部门规章和《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适用本工作细则所称薪酬的董事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 (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指经董事会聘任的总裁、总工程师、副总裁、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不存在《公司法》《上市规则》《 ...
中亚股份(300512) -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09:01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印章使用范围及管理职责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的适用范围包括: (一) 公司及子公司公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上报国家机关、政府部门或 行政部门的公函和文件,以公司名义出具的证明、函件、下发的各 类内部文件以及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各类协议、合同等有法律约束力 的文件。 (二) 法定代表人印章及授权代表人签字章:适用于由公司及子公司法定 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章的文件、协议、合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统计报表、申报材料等。 (三) 财务章:包括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银行预留印鉴等,适用于 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对外开具发票、银行票据及其他财务凭证等。 (四) 合同专用章:适用于以公司及子公司名义签订的不需要使用公司及 子公司公章情形的各类协议、合同等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五) 董事会印章:适用于以董事会名义出具的公告、报告、文件、函件 等。 第三章 印章刻制与颁发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的制发、 管理及使用,防范印章管理和使用中的不规范行为,根 ...
中亚股份(30051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09:01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 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
中亚股份(30051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09:01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规范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保证公司的财务安全,加强公司银行信用和担保 管理,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创业板规范运作》)等法律、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杭州中亚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及各子公司 相互之间、公司及子公司为第三方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及其它方式的担保。 第四条 公司对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对外提供担保。未 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对 ...
中亚股份(30051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09:01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召集人不能或者无法履行职责时, 由指定一名其他成员代为履行职责。当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成员 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成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 指定一名成员履行召集人职责。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成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成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按照上述 三至五条规定补足成员人数。 第七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提名委员会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 组织等工作。 1 提名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负责提名委员会决策所需的信息收集和文件起草 等工作,负责筹备提名委员会会议。工作小组成员由提名委员会聘任。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