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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思软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1 10:31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福建博 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 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审计委员会日常的工作联络及会议组织。公 司内部审计部门为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审计委员会决策前的各项准 备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期间,如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 委员资格。 1 审计委员会因委员辞职、被免职等导致委员人数低于规定人数或独立董事所 占的比例不符合有关规定,或委员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 程》或本细则等有关规定补足人数,在改选出的委员就任前,提出辞职的委员仍 应继续履行职责。 但委员涉及《公司法》等法 ...
博思软件:内部审计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1 10:31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二章 内部审计部门与人员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各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及其人员的管理和监督,规范 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 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 公司应当依据公司规模、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配置适量的审 计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审计人员中至少包括一名专职人员。 第七条 审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会计、审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及 工作经验,并保持一定的稳定性。 第八条 审计人员应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 ...
博思软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1 10:31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 事(指非独立董事,以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 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的工作联络及会议组 织。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决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委员由董事担任,独立董事应 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 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 ...
博思软件: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1 10:31
证券代码:300525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公告编号:2023-108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以电 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 14:30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 9 人,本次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陈航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 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 新规定及公司股本变动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拟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
博思软件: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2-11 10:31
证券代码:300525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公告编号:2023-110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1、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确定公司 2021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成就,本次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自 2023 年 8 月 15 日至 2023 年 9 月 12 日,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合 计行权 419,536 份,增加公司股份 419,536 股,至此,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第一个行权期全部行权完毕。 2、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 ...
博思软件: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1 10:31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以电 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 15:30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 3 人,本次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毛时敏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 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300525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公告编号:2023-109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章程》修订的相关材料,认为:本次对《公司章 程》的修订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博思软件: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3年12月)
2023-12-11 10:31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外,还需遵 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其他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 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 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福 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办法。 (三)由本办法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 (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 ...
博思软件: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3-12-11 10:31
证券代码:300525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公告编号:2023-111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25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公告编号:2023-111 特此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等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 订情况,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通过对照自查,同 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治理相关制度文件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制度如 下: | 序号 | 制度名称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 --- | --- | | 1 | 《公司章程》 | 是 | | 2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是 | | 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是 | | 4 | ...
博思软件: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1 10:31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 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 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提名委员会日常的工作联络及会议组织。公 司人力资源部门为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提名委员会决策前的各项准 备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委员由董事担任,独立董事应当过半 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提 名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 ...
博思软件: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11 10:31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的组织和行为,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 科学决策,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和《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八条 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可以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 会秘书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证券事务代表应当代为履行其职 责并行使相应权力。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所负有的责任。 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三条 董事会应当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公平对待所有股东。董事会应当严格按照 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的授权行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