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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车检测(30057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15 08:3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并制订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 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 或者机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应当如实向审计委员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 ...
安车检测(30057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2-15 08:30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 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部分。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 度的有效实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应当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 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投资风 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 ...
安车检测(30057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15 08:30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不包括 职工代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方式和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 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 审核,并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委员会会议 并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当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 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提名委员会委员选举 1 名委员代履行职务,无法选 举时,由董事会重新选举 ...
安车检测(30057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15 08:30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健全战略规划的决策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深 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 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内部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 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 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是战略委员会的当然人选; 此外,战略委员会应至少包括 1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包括 1 名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负责 召集战略委员会会议并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 职务的,由战略委员会委员选举 1 名委员代履行职务,无法选举时,由董 事会重新选举主任委员。 第五条 战略委员 ...
安车检测(30057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2-15 08:30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依法独 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以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市 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以下简称 "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1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董 事会成员中包括1名职工代表董事,3名独立董事。 第三条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公司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任期3年, 可以连选连任。 第四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案; (六)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 ...
安车检测(30057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2-15 08:30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 ——股份变动管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 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证券账户 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 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
安车检测(300572)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2-15 08:30
第二条 董事会设一名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 议的筹备及文件保管、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工 作等事宜。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开展工作,履行职责,对董事会负责, 承担相应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总经理、财 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相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工作。董 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 关会议,查阅相关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任何机构及个人不得干预董事会秘书的正常履职行为。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二章 任职条件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或者《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经济、金融、管理、 股权事务等工作三年以上,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1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
安车检测(300572) - 反舞弊管理制度
2025-12-15 08:30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反舞弊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和内 部控制,防治舞弊,降低公司风险,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财会[2010]11 号)《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机构的规定 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主要明确了舞弊的概念、反舞弊职责归属、反舞弊工作内容、 舞弊的补救措施及处罚。 第三条 反舞弊工作的宗旨是规范员工职业行为,树立廉洁从业和勤勉敬业 的良好风气,防止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第二章 舞弊的概念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舞弊,是指公司内、外人员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谋 取个人不正当利益,损害公司正当利益,或为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同时 可能为个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第五条 损害公司正当利益的舞弊,是指公司内、外部人员为谋取自身利益, 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使公司正当经济利益、股东正当经济利益遭受损害的 不正 ...
安车检测(300572) - 公司章程
2025-12-15 08:30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 | |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 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深圳市安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依法变更设立,深圳市安车检测技术有限 公司的原有各投资者即为公司发起人;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 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7917461234。 第三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 于 2016 年 11 月 23 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67.00 万股,于 2016 年 12 月 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全称:Shenzhen Anche Technologies Co.,L ...
安车检测(30057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15 08:30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 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由董事会选举 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主任委员由董事 会选举产生,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