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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大感光(30057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11:01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 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 及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选 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 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 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 ...
容大感光(30057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0 11:01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 制定本细则。 第七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作为战略委 员会委员的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和本细则 的规定履行职务。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战略委员会决策事宜的前期准备工作。 工作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工作组成员由非常设人员和常设人员组成,成员 1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 ...
容大感光(30057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11:01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 等职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 议召开前二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如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全 ...
容大感光(30057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0 11:01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 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 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公 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订、审查公司董事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 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的独 ...
容大感光(300576)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0 11:01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四) 总经理在聘任期届满前,公司不得无故解除其总经理职务,自动辞 职者除外。有关总经理提出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和公司之间签订的劳 动合同规定。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总经理工作行为,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 担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与 工作分工、主要管理职能作出规定。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除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 行使职权外,还应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并承担管理责任。 第四条 人选及任期。 (一) 本公司设总经理1名。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可设立若干副总经理职位。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 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 总经 ...
容大感光(300576) - 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11:01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管理,建立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及子 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 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及《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大 股东及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理。公司大股东及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 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所界定 ...
容大感光(30057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0 11:01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 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监督及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的工作及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并有一名独 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全体 董事的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新任委员在该次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
容大感光(30057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11:01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 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 的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 露要求,保证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 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 ...
容大感光(300576)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2025-11-10 11:01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 --- | --- | --- | | 第三章 | 股份 | 4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8 |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24 |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35 |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8 | | 第八章 | 通知和公告 | 42 | | 第九章 | 第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3 | | | 第十章 | 修改章程 46 | | | 第十一章 | 附则 | 47 |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公司是由深圳市容大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在深圳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 ...
容大感光(30057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11:01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 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保 证、抵押或质押,具体种类可能是银行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 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视为对外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 的参股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公司应 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为前款规定主体以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的,视 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公司委派到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取得公司董事会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