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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菱信息(300588)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09 09:16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300588 证券简称:熙菱信息 公告编号:2025-003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议案已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 道 3000 号集电港 7 号楼 301 熙菱信息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7 人,公司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会议主持人:何岳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和接受关联方 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 ...
熙菱信息(300588) -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2025-01-09 09:16
证券代码:300588 证券简称:熙菱信息 公告编号:2025-006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将由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 超过人民币16.00元/股(含本数)。 2、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1月10日起生效。 按照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6.00元/股,结合已回购的股份数量进行测 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预计为135.24万股至213.36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91,471,030股的0.71%至1.1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 数量为准。 除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四、本次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对公司的影响 3、除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2025年1月9日,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具 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 ...
熙菱信息: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30 12:58
证券代码:300588 证券简称:熙菱信息 公告编号:2024-070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 大道 3000 号集电港 7 号楼 301 熙菱信息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7 人,公司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会议主持人:何岳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 同意向关联方上海信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续租其位于 ...
熙菱信息: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30 12:58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2024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 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 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可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四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 ...
熙菱信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30 12:58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其 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 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保护公司、股东、投资者等利益相关方的合法 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信息或公司 主动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将上述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限、在规定的 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公平地向股东、社会公众进行公布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 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三条 本制度的所称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 ...
熙菱信息:公司章程(2024年12月)
2024-12-30 12:58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4 年 12 月 1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的规定,制定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 《公司法》的规定,公司采用发起方式设立,由全体发起人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 股份。 公司由新疆熙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为 91650100298827325R。 第三条 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992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 2,500 万股,于 2017 年 1 月 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的注册名称:新疆熙菱信 ...
熙菱信息: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和制定部分制度的公告
2024-12-30 12:58
证券代码:300588 证券简称:熙菱信息 公告编号:2024-074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和制定部分制度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 程>的议案》《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与发展需要,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 | 意。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二)项担保事 | | --- | --- | | | 项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 | |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 第四十九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 第四十九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 | 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 | 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 | | 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 | 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 ...
熙菱信息: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4-12-30 12:58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新 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熙菱信息"或"公司") 2020 年创 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 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熙菱信息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新疆 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3429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303,030 股,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9.90 元,发行后公司的总股本由 163,178,000 股增加至 ...
熙菱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30 12:58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2024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新疆熙 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 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 ...
熙菱信息: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2024-12-30 12:58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 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任 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