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gzhou Chenhua(3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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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化股份: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17 12:02
证券代码:300610 证券简称: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3 年度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0,507,708.82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提取法定盈利公积 6,403,467.49 元(母公司口径),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42,428,257.83 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公司总股本 212,858,38 ...
晨化股份: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17 12:02
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履职情况和评估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2023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78 人 2023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533 人 2023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3 人 2023 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50.01 亿元 2023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5.16 亿元 2023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7.65 亿元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71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
晨化股份:公司章程(2024年4月)
2024-04-17 12:02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四】月 l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 录 | 第一章 总则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第三章 股份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 第一节 股东 . | |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8 |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 第五章 董事会 …………………………………………………………………………………………………………………………………………………………………………………………………………………………………………………………………………………………………………………………25 | | 第一节 董事 …………………………………………………………………………………………………………………………… ...
晨化股份: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17 12:02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一、 本次回购注销的批准与授权 1、2021 年 4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 独立董事对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致: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晨化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莲花)
2024-04-17 12:02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梁莲花女士,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 7 月出生,本科 学历。曾任职宝应县律师事务所、扬州宜诚律师事务所、扬州宜天律师事务所、 江苏擎天柱律师事务所宝应分所;现任江苏宝宜律师事务所律师、晨化股份独立 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相关要求。 二、2023 年度履职情况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3 年任职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
晨化股份:审计报告
2024-04-17 12:02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二○二三年度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 | 目录 | 页次 | | --- | --- | --- | | 一、 | 审计报告 | 1-5 | | 二、 | 财务报表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4 | | | 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 5-6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7-8 | |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 | 9-12 | | | 表 | | | | 财务报表附注 | 1-96 |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1321 号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化股份) 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
晨化股份: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2024-04-17 12:02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晨化股份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 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二○二三年度 关于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1323号 晨化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 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
晨化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17 12:02
证券代码:300610 证券简称: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 关规定,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0 号)核准,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0.57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
晨化股份: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04-17 12:02
证券代码:300610 证券简称: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证监许可[2017]40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 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 币 1 元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人 民 币 10.57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264,25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 46,03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218,22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2 月 7 日全部到 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 第 ZA10091 号"《验资报告》。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
晨化股份: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17 12:02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何权中、梁永进、梁莲花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 文件,上述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 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 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何权中、梁永进、梁莲花的独立性情 况进行核查、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