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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聚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3-12-06 09:04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社会及公众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 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 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分支机构或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的以下事项: 1、购买或出售资产; 1 / 8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分支机构的负 ...
南京聚隆:《重大决策管理制度》
2023-12-06 09:04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确保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决策的科学性, 有效性,切实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重大决策管理制度(以下 称"本制度")。 第二条 股东大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据《公 司章程》和股东大会授权,行使经营决策等权力。公司总裁在董事会领导下,负 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三条 下列事项须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过半数通过后,方能实施: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审议批准根据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制度》 等规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 (九)审议批准 ...
南京聚隆:《总裁工作细则》
2023-12-06 09:04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治理,提高 公司管理效率,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确保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履行职责, 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南 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总裁工作细则(以下称"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系指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设总裁 1 名;设副总裁若干名。 公司董事可以兼任总裁、副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高级管理人 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及任免 第四条 具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 人员。 第九条 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为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十条 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辞 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五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南京聚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3-12-06 09:04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外投资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 险,合理、有效的使用资金,使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 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 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 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 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 ...
南京聚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3-12-06 09:04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关联交易行 为,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公允、合理,保障股东和公司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南京 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行为的基本原则,决策权 限和程序,是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处理关联交易活动的行为准则。 第三条 公司在确认关联关系和处理关联交易时,应遵循并贯彻以下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 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并以书面协议方式予以确定,关 联交易的价格或收费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 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 ( ...
南京聚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12-06 09:04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 立董事应过半数,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 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 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为其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 议组织等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南京聚隆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
南京聚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2-06 09:04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三条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9 日,经中 | 第三条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9 日,经中 | |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 |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 | 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 | 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 | | 普通股 1,600 万股,于 2018 年 2 月 6 日 | 民币普通股 1,600 万股,于 2018 年 2 月 6 | |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 |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 |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 |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 | | 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 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 |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 | 并; | 并; | |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 | (三)将 ...
南京聚隆:《独立董事制度》
2023-12-06 09:04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 公司运作,更好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独立董事制度 (以下称"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系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独董办法》、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及本制度 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 损害。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 ...
南京聚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2023-12-06 09:04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南京 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聚隆"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南京聚 隆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 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3、公司财务部建立明细台账,按月汇总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等方式支 付的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并报送保荐机构。定期统计未置换的以承自有资金、 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程序,将自 有资金、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 ...
南京聚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2023-12-06 09:04
| 证券代码:300644 | 证券简称:南京聚隆 | 公告编号:2023-093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09 | 债券简称:聚隆转债 | |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召 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五)下午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2 日 9:15-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