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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jing Julong Science & Technology CO.(30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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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聚隆(300644)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1 11:47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关联交易行 为,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公允、合理,保障股东和公司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南京聚隆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行为的基本原则,决策权 限和程序,是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处理关联交易活动的行为准则。 第三条 公司在确认关联关系和处理关联交易时,应遵循并贯彻以下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 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并以书面协议方式予以确定,关 联交易的价格或收费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 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 公司 ...
南京聚隆(300644)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01 11:47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治理,提高 公司管理效率,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确保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履行职责, 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南 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总裁工作细则(以下称"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系指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设总裁 1 名;设副总裁若干名。 公司董事可以兼任总裁、副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及任免 第四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董高级管理人员: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 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一)具有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 ...
南京聚隆(300644)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
2025-07-01 11:47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 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 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南京聚隆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 董事。 第四条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 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 ...
南京聚隆(30064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
2025-07-01 11:47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审计委员会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南京聚隆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规 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并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 工作和内部控制等工作。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 立董事应过半数,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成员中 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 ...
南京聚隆(30064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1 11:47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规定,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 或者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属于内幕信息。包括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 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 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公司证券部为内幕信 息登记备案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未经董事会批准,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 ...
南京聚隆(300644)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1 11:47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定期 报告及重大事项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编 制以及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洽谈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相 关重大事项正式公开披露前,不得以任何形式、通过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 披露或泄露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新闻采访及发布会、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 议、投资者调研座谈等。 第九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或其他外部单位提前报 送统计报表资料的,公司应当提示报送的外部单位及相关人员认真履行保密义务 和禁止内幕交易的义务,公司应将报送的相关外部单位及个人作为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备案。具体登记制度可依照公司《 ...
南京聚隆(300644) - 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1 11:47
第二节 公司股东、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审慎 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防范担保风险。 第三节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不含公司为自身债务而向第三方提供的担保。 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公司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公司派出董事、监事应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认真履 行监督管理职责。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为了规范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对外担保 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原则 第五节 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第四节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的股份,或者能够 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 ...
南京聚隆(300644)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1 11:47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切实保护公司、 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本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平的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 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并应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 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 1、公 ...
南京聚隆(300644)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1 11:47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 作用,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下简称"《独 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应当根据 需要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 第六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后,方 可行使: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 ...
南京聚隆(300644)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1 11:47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维护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公司")整体形象和投资者利益,确保控股子公司规范、高效、 有序的运作,有效控制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及 业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其设立形式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控股 50%以上(不含 50%),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其财务报表应合并到公司的财务报表之中的公司。 (三)公司在该公司持股比例虽低于 50%(含 50%),但公司为该公司的第一 大股东,对该公司具有控制性的影响;或公司派出董事占其董事会绝大多数席位 (控制其董事会)实际控制其经营与决策;或可通过其他方式对该公司实施控制,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其财务报表也应合并到公司的财务报表的公司。 第三条 控股子公司在公司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