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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Fluence Technology PLC.(300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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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频三: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7 16:11
Meeting Information - The company will hold its first extraordinary general meeting of shareholders in 2025 on August 26, 2025, at 15:00 [1] - The meeting will be conducted both in-person and via online voting [2] Voting Procedures - Shareholders can vote either in person or through the Shenzhen Stock Exchange trading system and internet voting system [2][5] - The deadline for shareholder registration is August 18, 2025, at 15:00 [2] Agenda Items - The meeting will discuss several proposals, with the first three items requiring a special resolution that needs approval from over two-thirds of the voting rights present [3] - The company will separately count votes from small and medium investors, defined as those excluding directors, supervisors, senior management, and shareholders holding more than 5% of shares [3] Registration Requirements - Legal entity shareholders must provide specific documentation for registration, including a copy of the business license and identification [3][4] - Individual shareholders must present their shareholder account card and identification for registration [4] Online Voting Process - The company provides a platform for online voting, with specific procedures outlined for participation [5][6] - Voting will be non-cumulative, and the first valid vote will be considered in case of duplicate votes [6]
超频三: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约1131万元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08-07 08:36
Core Viewpoint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significant improvement in its half-year performance for 2025, with a notable increase in revenue and a return to profitability compared to the same period in 2024 [2]. Financial Performance -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5, the company achieved an operating revenue of approximately 474 million yuan, representing a year-on-year increase of 18.47% [2]. - Th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was around 11.31 million yuan, with a basic earnings per share of 0.0247 yuan [2]. - In contrast, the same period in 2024 saw the company facing a net loss of approximately 17.95 million yuan, with a basic earnings per share loss of 0.0392 yuan [2].
超频三:8月7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08-07 08:36
Group 1 - The company ChaoPingSan (SZ 300647) announced that its 11th meeting of the 4th board of directors was held on August 7, 2025, to review the proposal for amendments and other documents [2] - For the year 2024, the company's revenue composition is as follows: industrial sector accounts for 93.94%, while other sectors account for 6.06% [2]
超频三(300647.SZ):上半年净利润1130.85万元 同比扭亏
Ge Long Hui A P P· 2025-08-07 08:16
格隆汇8月7日丨超频三(300647.SZ)公布2025年半年度报告,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4亿元,同比增 长18.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30.85万元,同比扭亏为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20.57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0247元。 ...
超频三(30064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07 08:16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使股东会会议的顺利进行,规范股东会的组织和行为,提高股 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及其程序和决 议内容有效、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 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
超频三(300647)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07 08:16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章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1 | | | | |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系由深圳市超频三科技有限公司依法以整体变更方式 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74117464B。 第四条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核准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 可[2017]470 号)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 万股, 于 2017 年 5 月 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五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英文名称 ...
超频三(30064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7 08:16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超频三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根据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将相关信息的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登记,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发布。 第三条 公司 ...
超频三(30064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7 08:16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 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 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 制度。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 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第四 ...
超频三(30064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7 08:16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公 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公司控股子 公司应在适当履行其内部决策程序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 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 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1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超频三科技 ...
超频三(300647)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07 08:16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 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出 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 事人数之乘积,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票集中投给一位董事候选人,也 可以将其拥有的选票分散投给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四条 公司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董事会应当在 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