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nzhen Fluence Technology PLC.(300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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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频三(300647)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08:19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之 间的指定联络人,是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 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 务。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按照本工作制度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的 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 ...
超频三(300647)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08:19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 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的管理, 规范信息的外部报送和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 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职能部门、全资及 控股子公司和其他可以接触、获取公司重大未公开信息的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 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可能 产生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年度报告、半年度报 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以及正在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公司内部 报送、编制、审批期间的重大事项。 尚未公开是指公司董事会尚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发布。 第四条 公 ...
超频三(30064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08:19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 细则。 董事会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作为提名委员会委 员的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和本细则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 持提名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指定产生。 1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 ...
超频三(300647)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08:19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 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超频三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由公司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或非公司制企业,包括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 1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合法有效地运作企业法人财产。 第二章 规范管理 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投资且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为 100%的公司或非公司 制企业。 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有其 50% 以上股权,或持有其股权比例虽未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 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 ...
超频三(30064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08:19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一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 ...
超频三(30064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08:19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票是指登 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 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票。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 ...
超频三(30064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08:19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将有关信息向董事会和董事会秘 书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及能够对公司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 ...
超频三(30064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08:19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细 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负责审查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 监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 载明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 ...
超频三(300647)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08:19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总经理工作行为,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 担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主管人员,是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者,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以公 司经营绩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 义务。 第四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秘书的工作细则另行制定。 第二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及财务负责人一名。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由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其中,财务 ...
超频三(300647) - 关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2025-10-29 08:17
证券代码:300647 证券简称:超频三 公告编号:2025-044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超频三")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募集 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募集资 金向控股子公司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个旧圣比和")提供借款 以实施募投项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87 号),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26,702,269 股,发行价格为 7.4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9,999,994.81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