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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信电子(300657) - 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3 12:46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自愿信息披露的基本规则 第三条 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公司可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 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但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不得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自愿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标准 统一,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厦门弘信电子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自愿信息披露是指虽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披露标准,但基于维护投资 者利益而由公司进行的自愿的信息披露。公司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及本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平地披 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并应保证所披露 ...
弘信电子(30065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3 12:46
二〇二五 年 十一 月 1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2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厦门弘 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达到证券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标准要 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将可能 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 ...
弘信电子(300657) - 信息沟通与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3 12:46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沟通与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沟通与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 年 十一 月 总则 信息的内涵及类别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主要分为定期信息、即时信息。 第五条 定期信息:指可预期的,在一定的或者有规律(周期)的时期内产 生的,反映企业各类经营及管理行为的信息。 (二)定期经营分析信息:如半年度、年度总结计划,经营分析报 告等; (三)其他定期信息:如需定期报送或按年度归集汇总的人力资源 信息、固定资产信息、定期归档的公文、制度资料等信息; (四)即时信息:指不可预期的,由企业的经营及管理行为或者外 部市场变化等原因产生的,即时描述最新进展或最终结果的 信息。 应报告的即时信息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按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金额 或事项性质认定为本制度的重大交易事项、重大风险事项、重大变 更事项): (一)重大交易事项类别包括: 1、产品订单和销售业务; 2、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3、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4、购买原材料(与公司主营业务、日常经营无关); 5、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6、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 ...
弘信电子(300657)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3 12:46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 年 十一 月 1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 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弘信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控 股股东及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但不 限于其他方式)。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 ...
弘信电子(30065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3 12:46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 年 十一 月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和方案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董事会秘书以及经董事会决议确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 人员。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 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包括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 与 ...
弘信电子(30065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03 12:46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 年 十一 月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其中必须有一 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一条 为强化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总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特决定下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弘信电 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 《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
弘信电子(30065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3 12:46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 年 十一 月 1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 (二)自离职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三)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 (四)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其就任时确 ...
弘信电子(30065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3 12:46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 年 十一 月 1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有关信 息披露义务。 2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弘信 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 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 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人无权以 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对 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 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子公 ...
弘信电子(30065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03 12:46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 年 十一 月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任免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有经济、管理、证券等工作从业经验;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专业 2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秘书的权利义务和职 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厦门弘信电子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 秘书对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
弘信电子(30065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03 12:46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 及《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 年 十一 月 1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兼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 司董事会还可根据需要设立其他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 中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提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中应有 一名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并担任召集人。 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