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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鹞环保:关于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4-06-28 10:42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召开了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在 3,266.465 万 股公司股票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79,247.6982 万股变更为 75,981.2332 万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79,247.6982 万元变更为 75,981.2332 万元,并同意修 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授权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注 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证券代码:300664 证券简称:鹏鹞环保 公告编号:2024-039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 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 ...
鹏鹞环保: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6-28 10:42
证券代码:300664 证券简称:鹏鹞环保 公告编号:2024-038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28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8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鹏鹞。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7 人,代表股份 219,152,15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7. ...
鹏鹞环保: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5-10 07:52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公司特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 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5 月 19 日(星期日)前将相关问题 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dsb@penyao.com.cn),公司将在 2023 年度 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关于举行 2023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为便于投资者更 加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拟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至 17:0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 2023 年度网上业绩说 明会。 参加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鹏鹞先生,董事会 秘书兼副总经理夏淑芬女士,副总经理吴艳红女士,财务总监吕倩倩女士,独立董 事钱美芳女士。具体以当天参会人员为准。 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 ...
鹏鹞环保: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报告
2024-05-10 07:51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不适用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 | | | | 是 | | 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 | | | 度) |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2次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一致 | |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未现场列席,审阅了历次会议文件 |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未现场列席,审阅了历次会议文件 |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未现场列席,审阅了历次会议文件 | | 5.现场检查情况 | | | (1)现场检查次数 ...
鹏鹞环保: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4-05-06 07:44
证券代码:300664 证券简称:鹏鹞环保 公告编号:2024-031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经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6.8 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东权益所必需,本次回购股份后拟全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同日,公司在巨潮 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截至 2024 年 5 月 5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已届满,回购股份方案已 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
鹏鹞环保(300664)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4 11:52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2024-020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23 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024 年 4 月 1 公司负责人王鹏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艳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 主管人员)吕倩倩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 号——创业板行业 信息披露》中的"节能环保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1、投资风险 公司投资项目尽管在投资前对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已经进行了充分论 证,但不排除受国家产业政策、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环境等因素变化的影响, 可能出现项目实际进度滞后、投资突破预算、后期回款拖延等情况,最终导 致项目运行周期长,不能及时达到预期的效益。公司在新型环保装备、固废 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生态环境治理、新能源等新兴领域的市 ...
鹏鹞环保: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4 11:52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财政部等 五部委联合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及其配套指引 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 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 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 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 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 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 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 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 ...
鹏鹞环保: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4 11:52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苏公 W[2024]A608 号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GP 中国 无锡 目 录 | 序号 | 内 容 | 页码 | | --- | --- | --- | | 1 | 审计报告 | 1-6 | | 2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7-8 | | 3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9-10 | | 4 | 合并利润表 | 11 | | 5 | 母公司利润表 | 12 | | 6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13 | | 7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14 | | 8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15-16 | | 9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17-18 | | 10 | 财务报表附注 | 19-121 | 访谈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GP 中国.江 苏.无锡 Wuxi.Jiangsu.China 总机: 86(510)68798988 Tel:86(510)6 ...
鹏鹞环保: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4-04-24 11:52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1、王鹏鹞先生,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 关于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 荐机构")作为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鹞环保"或"公司")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鹏鹞环保向金融机 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经营计划及业务发展的需要,为确保公司充足的流动资 金,2024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授信的期限为自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 2024 年度股东大会 ...
鹏鹞环保: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2024-04-24 11:52
之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 楼、11 楼、12 楼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 法律意见书 致: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鹏鹞环保")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 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 8 月修订)》等法 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