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YHB(300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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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鹞环保(300664)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2025-05-28 09:16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 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第三条 下列情形不适用本制度从事证券投资的范围: (一)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证券投资 交易行为,强化风险控制,防范投资风险,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维护公司 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三)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10%,且拟持有三年以上的证券 投资行为。 (四)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进行的投资。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证券投资 须报公司审批,未经公司审批不得进行 ...
鹏鹞环保(300664)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05-28 09:16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理财 业务的管理,有效防范、控制委托理财决策与执行过程中的风险,保证公司资金、 财产安全,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对外投资管 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 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 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 须报公司审批,未经公司审批不得进行任何委托理财活动。 第四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司进行委托理财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投资需求为前提 条件。 (二)委托理财产品应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理 ...
鹏鹞环保(300664)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5-28 09:16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的对外投资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 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 的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一) 公司独立兴办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设立全资子公司除外); (二) 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 或开发项目; (三) 通过购买目标企业股权的方式所实施的收购、兼并行为(增资全资 子公司除外); (四) 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 (五) 委托理财; (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对外投资。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应遵循的基本原则: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 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公 ...
鹏鹞环保(300664) - 子公司管理办法
2025-05-28 09:16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控股、参股公司(以 下统称"子公司")管理,促使子公司规范运作,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部分用语含义为: (一)"子公司",是指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设立的有限 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本办法将其划分为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两类企业。 (二)"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股份,或者持有其股份在 50% 以下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三)"参股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下股份,且对其经营与决策活动 不具有控制性影响的公司。 (四)"子公司管理",是指公司作为股东,对子公司设立、运营及退出等过 程中与股东权利有关事务的管理行为。 (五)"股东派出人员",是指由公司委派(推荐)到子公司中的股东代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委派(推荐)并经子公司董事会(董事)聘任的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
鹏鹞环保(300664)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5-28 09:16
董事会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支持董事会秘书的工作,对于董事会秘书提出 的问询,应当及时、如实予以回复,并提供相关资料。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有关规定,承担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 谋取利益。 第二章 任职资格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指导公司董事会秘书之日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 络人,是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履行职责有权参加相关会议,查阅有关文 件,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等情况。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由 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财务总监担任。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其任职资格为: (一)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 ...
鹏鹞环保(300664)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5-28 09:16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东会的组织和 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鹏鹞环保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列情形时,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 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少于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 之二时; (二)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三) 单独或 ...
鹏鹞环保(300664)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5-28 09:16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为, 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规定以及《鹏鹞环保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或者投 资决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或事项。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公司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将相关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
鹏鹞环保(300664) - 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
2025-05-28 09:16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最大程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公司 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企业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促进和谐企业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 件应对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 或者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的声誉、股票价格产生严重影响的、 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三条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内突然发生、严重影响或可能导致或转化 为严重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稳定的紧急事件的处置。 第二章 突发事件分类 第五条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本制度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 于以下四个方面: (一) 治理类 1、公司大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2、大股东之间存在纷争、诉讼,或出现明 ...
鹏鹞环保(300664)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5-28 09:16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以下简称《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 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 控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四条 公司会计部门应当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 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 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1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违规情形、重大风险或者内部审 计机构没有按前款规定提交检查结 ...
鹏鹞环保(300664) - 股东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
2025-05-28 09:16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表决机 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四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 使表决权。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 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公司股东行 使股东会表决权提供服务的信息技术系统。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互 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第五条 公司通过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服务的,应当与信 息公司签订服务协议。 公司可以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收集汇总现场投票数据,并委托深圳证券 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合并统计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数据。 第二章 网络投票的准备工作 第三条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