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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鹞环保(300664)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5-28 09:16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为, 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规定以及《鹏鹞环保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或者投 资决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或事项。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公司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将相关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
鹏鹞环保(300664) - 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
2025-05-28 09:16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最大程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公司 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企业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促进和谐企业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 件应对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 或者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的声誉、股票价格产生严重影响的、 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三条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内突然发生、严重影响或可能导致或转化 为严重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稳定的紧急事件的处置。 第二章 突发事件分类 第五条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本制度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 于以下四个方面: (一) 治理类 1、公司大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2、大股东之间存在纷争、诉讼,或出现明 ...
鹏鹞环保(300664)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5-28 09:16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以下简称《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 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 控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四条 公司会计部门应当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 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 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1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违规情形、重大风险或者内部审 计机构没有按前款规定提交检查结 ...
鹏鹞环保(300664) - 股东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
2025-05-28 09:16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表决机 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四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 使表决权。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 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公司股东行 使股东会表决权提供服务的信息技术系统。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互 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第五条 公司通过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服务的,应当与信 息公司签订服务协议。 公司可以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收集汇总现场投票数据,并委托深圳证券 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合并统计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数据。 第二章 网络投票的准备工作 第三条 公司 ...
鹏鹞环保(300664)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2025-05-28 09:16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 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职 责 第六条 公司应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的 资金、资产和资源。 第七条 公司应当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 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的人员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公司的资产应当独立完整、权属清晰,不被董事、高级管理人 1 (一) 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 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 广告等期间费用、为 ...
鹏鹞环保(30066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5-28 09:16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或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与监督和管理,进 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 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 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 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 ...
鹏鹞环保(300664) - 独立董事制度
2025-05-28 09:16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 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组织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 ...
鹏鹞环保(30066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度
2025-05-28 09:16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 并制订本制度。 (五)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六)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审计委员会日常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 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协调安排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办理审计委员会日常工 作事务、完成审计委员会决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控 股股东在无充分理由或可靠证据的情况下,应充分尊重审计委员会的建议。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 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三)审核公司的 ...
鹏鹞环保(300664) -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5-28 09:16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 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表决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 人数之积,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表决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 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表决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 事人选。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股东会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 (一)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应采用累积投票制 的;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如有提案提议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董事会应在召开股 东会的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选举可能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并提示采用累积投票 制的条件。 第八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前,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人员 负责对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进行解释说明,以保证股东正确投票。 (二)依据公司章程规定,应采用累积投票制的; (三)前次召开的股东会以普通决议决定本次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的; (四)拟选举董 ...
鹏鹞环保(300664)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5-28 09:16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 易,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 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关联交易行为 应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第二章 关联交易及关联人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 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