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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鹞环保(300664)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2025-04-28 09:39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 楼、11 楼、12 楼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之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法律意见书 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 法律意见书 2、本所及经办律师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 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 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所及经办律师仅就公司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相关法律事项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价值、考 核标准等事项的合理性以及会计、财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本所及经办 律师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与该等专业事 ...
鹏鹞环保(300664)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5-04-28 09:39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 荐人")作为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鹞环保"或"公司")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鹏鹞环保 2024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人指派担任鹏鹞环保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人员审阅了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访谈公司相关人员,了解内控制度的运行情况,查阅公司股 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相关资料、公司章程、三 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制度等相关文件以及其他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业务管理规 则等,审阅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 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 ...
鹏鹞环保(300664)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跟踪报告
2025-04-28 09:39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 | --- | --- |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3次 |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无 |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是 |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关注事项主要关于实际控制人、信 息披露以及业绩波动,详见"二、保 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 | | | 措施" |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详见"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 | | | 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 (1)培训次数 | 1次 | | (2)培训日期 | 2024年12月17日 |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最新监管形势下的创业板上市公司 | | | 持续监管 |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 ...
鹏鹞环保(300664)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8 09:36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钱美芳女士、陈易平先生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 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 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 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 独立性的要求。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 钱美芳女士、陈易平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2025 年 4 月 28 日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鹏鹞环保(300664)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5-04-28 09:36
一、关于《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应到独立 董事 2 人,实到独立董事 2 人,独立董事钱美芳女士担任会议召集人并主持本 次会议。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会议就以下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四、关于《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的 审核意见 2025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符合 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关于《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为支持公司发展,保障金融机构授信的顺利实施,公司关联方拟为公司及 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无偿提供连带责任 ...
鹏鹞环保(300664) -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易平)
2025-04-28 09:36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4 年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 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陈易平,1971 年 3 月出生,南京大学法律专业硕士学历。1995 年 4 月至 1996 年 12 月任无锡东华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律师;1997 年 1 月至 2003 年 6 月先后于无锡天柱律师事 务所、无锡英特尔律师事务所、江苏居和信律师事务所任律师;2003 年 7 月至 2005 年 12 月 任江苏沁园春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06 年至今任江苏瑞莱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自 2022 年 5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
鹏鹞环保(300664) -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钱美芳)
2025-04-28 09:36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钱美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4 年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要求,积极参加公司相 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诚实、勤勉、独立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 富的经验。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 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并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 议。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 ...
鹏鹞环保(300664) - 2024 Q4 - 年度财报
2025-04-28 09:25
2025 年 4 月 2024 年年度报告 2025-003 1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24 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鹏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倩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金 丽萍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 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 的"节能环保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1、投资风险 公司投资项目尽管在投资前对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已经进行了充分论证,但不排 除受国家产业政策、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环境等因素变化的影响,可能出现项目实际进度 滞后、投资突破预算、后期回款拖延等情况,最终导致项目运行周期长,不能及时达到预 期的效益。公司在新型环保装备、固废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生态环境治理、新能源等新兴 领域的市场 ...
鹏鹞环保(300664) - 2025 Q1 - 季度财报
2025-04-28 09:25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证券代码:300664 证券简称:鹏鹞环保 公告编号:2025-005 □是 否 1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 | --- | --- | --- | --- | | | | | (%) | | | 营业收入(元) | 270,633,546.76 | 522,804,241.52 | | -48.23% | | 归 ...
鹏鹞环保(300664) - 300664鹏鹞环保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20250319
2025-03-19 14:16
投资者关 系活动类 别 □特定对象调研 □分析师会议 □媒体采访 □业绩说明会 □新闻发布会 □√路演活动 □现场参观 □其他 (请文字说明其他活动内容) 参与单位 名称与人 员姓名 宁电投资 卢小龙 红杉资本 闫慧辰 长盛基金 赵启超 中信证券 王喆 裘科 时间 2025 年 03 月 19 日 16:30 - 18:00 地点 济南市泺源大街 106 号香格里拉酒店 上市公司 接待人员 姓名 陈伟锋先生 公司投资关系总监 投资者关 系活动主 要内容介 绍 主要交流内容: 1、公司传统水务板块目前投资运营有多少存量项目,总运营规模多 大? 答:公司水务投资运营项目按照项目区分的话目前存量有 35 个, 公司水务板块累计运营规模的总设计水量近 200 万吨/天。 2、请介绍一下 SEED 装配式水厂建造技术优势及成本优势? 答:公司的 SEED 水厂的成本优势和技术优势明显,打破传统钢 混结构,使水厂的建设模式从现场施工转变为工厂制造;将水厂项目 按照产品化的思路,从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安装及营运等方面全面 优化,达到高度集成化、产品化。SEED 水厂技术结合光伏和储能技 术,使水厂运营成本大幅度降低,提高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