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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特生物(300683) -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6-01-20 12:46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 则》")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股票上市地 证券监管规则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七条 董事会应当在本议事规则规定的 ...
海特生物(300683) - 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2026-01-20 12:46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是指公司直接或者间接到境 外发行证券或者将证券在境外上市交易的相关活动。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境外发 行证券及上市的全过程,包括准备阶段、申请阶段、审核/备案阶段及上市阶段。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包括公司及其子公司,下同)。公司应当要求 为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所聘请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遵守本制度的要求。 第四条 在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过程中,公司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 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增强保守国家秘密和加强档案管理 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保密和档案工作制度,采取必要措施落实保密和档案管 理责任,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国家机关工作秘密,不得损害国家和公共利益。 第五条 公司向有关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境外监管机构等单位和个人 提供、公开披露,或者通过其境外上市主体等提供、公开披露涉及国家秘密、 国家机关工作秘密的文件、资料的,应当依法报有审批权限的主管部门批准, 并报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是否属于国家秘密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应 当依法报有关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是否属于国家机关工作秘密不明确或者 有争议的,应当报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确定。 第六条 ...
海特生物(30068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6-01-20 12:46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 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以及《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或者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 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并行 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 ...
海特生物(300683) - 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6-01-20 12:46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 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 | | 公司系由武汉海特生化制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在武汉市工商行 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20100724667038L。 第三条 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2017]1165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 25,838,760 股,于 2017 年 8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 ...
海特生物(300683) - 公司章程
2026-01-20 12:46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六年一月 1 | | | | 附 则 52 | | --- | | 第十一章 |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 Wuhan Hiteck Biological Pharma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海特科技园。邮政编码:430056。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0,894,391 元。 第一条 为维护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武汉海特生化制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在武汉市工商行 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20100724667038L。 第三条 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2017]11 ...
海特生物(300683) - 关联交易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6-01-20 12:46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二)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对于必需的关联交易,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加以规范; (四)在必需的关联交易中,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应当执行《公司章程》规 定的回避表决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 交易,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 公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披露》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及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关联交易制度(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交易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六条 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 关联自然人: (五)处理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 ...
海特生物(30068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6-01-20 12:46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及其子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 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武汉海特生物 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或事项;所称 "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和公司 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指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披露方式 ...
海特生物(30068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6-01-20 12:46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和经理层的约束和激 励,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相关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证独立 董事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本制度中"独立董事"的含义与《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中的"独立非执行 董事"的含义一致。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不得少于三名,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 一,聘任适当人员担任,其中至少包括 ...
海特生物(30068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6-01-20 12:46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则》和《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或"本委员 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本工作细则中"独立董事"的含义与《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中的"独立非 ...
海特生物(30068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6-01-20 12:46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至少一 名为不同性别的董事。 本工作细则中"独立董事"的含义与《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中的"独立非 执行董事"的含义一致。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主席)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主席)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 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 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组成,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